繼續討論現代詩歌的議題----第七部分:求看見?還是求看不見?
我相信不少信徒都會同意「見到」神是難得的福氣,因為聖經有非常明確的應許: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29:13)
「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你說:
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詩27:7-8)
因此敬拜詩歌當中多有描寫這些「求看見,必尋見」,似乎也是合理
但小弟卻感到非常好奇,為何詩歌歌詞強調「求看見、要看見」時,
卻好像完全忘記或忽略聖經中那些「看不見」的經文:
「法利賽人出來盤問耶穌,求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想要試探他。
耶穌心裡深深的歎息,說:這世代為什麼求神蹟呢?
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可8:11-12)
「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4:48)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而事實上除了《那雙看不見的手》及《看不見的時候》這兩首詩歌之外
小弟甚難再找到任何描述「看不見」的詩歌
聖經教導我們「尋找,就尋見」,但同時又表明「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如此,我們按著聖經應該是「求看見」還是「求看不見」?
而現時不少詩歌都是鼓勵信徒「求看見」,
難道關於「看不見」的信仰教導都被填詞者集體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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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是這時代實在太糟糕,極需要神的同在和看顧!」
小弟也明白在迎見神的時刻,呼求神的榮耀、甚至是神自己臨到,是正常不過的事
不正常的卻是期望我們的呼求必會被應允:
因為我們祈求「要見到神」,所以神就必得在我們面前出現?
因為我們祈求「看見神的榮耀」,所以神就一定要有明顯的作為?
為何把我們相信的神描繪成阿拉丁神燈,能夠隨傳隨到、聽我們指示?
我們求看見的心態會否跟求神蹟的心態一樣,是一種無窮無盡的祈求?
神出現一次,又祈求神再出現一次,如此重複是否只為自己,不為信神?
正如耶穌所言「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小弟開始懷疑,在這強調信心的時代、不可能親眼見到耶穌的年代
我們還不斷求「看見」是否一種靈命上的退步?
同理,小弟也開始質疑那些「大膽向神祈求」的教導是否在這問題上有關鍵性影響
----(第七部分完)----
舊文重溫:
第一部分:歌詞未能深入描述耶穌基督昔日的犧牲 --> Hymnology 7, Hymnology 27
第二部分:詩歌有太多「我」就跌入自我中心的圈套 --> Hymnology 8
第三部分:我們與神之間的對比及態度 --> Hymnology 10
第四部分:過度強調神的應許反令信仰觀念變得狹隘 --> Hymnology 11
第五部分:引用經文時所表達的意思跟原意有落差 --> Hymnology 16
第六部分:「罪」被忽略?--> Hymnology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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