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一篇文章引伸:我們要學會避免靠著信徒的集體意識建立教會文化。
當這種文化主導教會時,相近的想法或態度總會非常容易得到共鳴及支持,
但跟主流不一樣或相反的意見卻會被視為「不正常」,當事人甚至會被批評「歪曲叛逆」。
結果這文化令教會不自覺地排斥異己,信徒群體也變得愈來愈同質:
信念相近、價值觀相近,甚至是生活方式也相近,卻因此失去了包容、接受異己的能力。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
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
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18:12-14)
耶穌重視那隻迷路的羊,為了那一隻羊甚至願意放下原本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羊。
但觀乎現今教會發展,卻似是偏向「為群體著想」、「大局為重」,
寧願遷就主流群體而犧牲小眾,把那些人當作是可撇棄的。
這剛好似是完全相反,為了留住已經在群體中的九十九隻羊而寧願輸掉在群體以外的一隻。
不知道耶穌基督見到教會這情況會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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