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十七)

突然想起Nick Vujicic,以及他那神奇的生命見證。

以下這段文字並非針對Nick本人;實際上我很敬佩他那不屈不撓的精神。
但Nick的見證剛巧是一個極理想的例子,說明基督徒講見證時一個常犯的毛病:
我們總是以正常人、正常生活模式作為標準,以此衡量神所給予的恩惠。
Nick的見證顯得特別誇張,正正在於他就算缺乏四肢,卻仍然活得像個平常人。

相信讀者會覺得奇怪:這怎能算是問題?
不正常的人能夠過正常的生活,豈不令人鼓舞?

問題卻在於何謂「正常」——當中的標準其實從群眾而來:
只需符合群體中的大多數,人數夠多就自然變成了標準。

跟隨主流群體看似是最合理、最安全的選擇,但不一定就是正確的選擇。
相反,按照聖經的描述,倚賴群眾的集體意識本身就很危險
——每當以色列民眾聚集時,他們所產生的主流意見通常會帶來甚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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