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Hymnology 35

小弟不禁要問:我們平時所接觸、所聽到、所唱頌的近代詩歌,
還有幾多是有聖經根據,甚至有神學基礎?

眼見弟兄姊妹間中就會對著那些詩歌指指點點,
按著自己學習得來的神學及信仰觀念,指出當中很多錯處。
恐怕按著如此嚴謹的準則之下,能夠「合格」的詩歌所餘無幾。

既然坊間的敬拜詩歌有不足、我們又不能短時間內改善這情況的話,
我們就有需要調整自己對詩歌的重視程度。
昔日的信徒就算目不識丁,都可以從詩歌當中掌握信仰基礎,
但現今的詩歌以至整個敬拜文化都是非常個人化,
小弟認為可以把詩歌內容視之為創作者的個人見解或演繹。
創作者也就猶如電影導演一樣,無論是描述神的屬性抑或個人回應,
都是為弟兄姊妹的敬拜提供既定切入角度 (perspective)。

只是當我們承認這一點,也就同時承認詩歌內容不一定再有絕對真理,
這將會大大降低敬拜詩歌在基督教信仰當中的重要性及價值。

2018年2月23日 星期五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三十)

跟上年六月時一樣,一口氣寫完十四日文章後,最後一日所記下的是自己的心聲。

牧師在一月時提醒會友心態上不要變老,又要不認命,這本是我同意的。
只是,我選擇向甚麼事情不認命?這使我再一次回想自己所走過的信仰路。

我一直都覺得自己在靈命上很獨立,甚至是過度地獨立,以致脫離了群體。
這卻剛好是我其中一項不願意認命的事。

群體聚集在一起,所做的是甚麼?是互相關心、互相扶持,還是聚舊、聯誼?
弟兄姊妹所談論的事,對自己、對其他人的生命是否有意義?
我卻見到身邊不少弟兄姊妹總是討論電玩、影視、各種娛樂、美食。
或許他們平日的工作實在太過累人,教會因此變成了避難所
——讓眾人放下各種生活上的顧慮,專心尋求和享受讓自己歡樂、放鬆的事。
弟兄姊妹本來是因為信仰而聚集,信仰在這群體中卻似乎不再重要,
取而代之的是對人對事的各種個人感受,那些感受甚至變成了他們生命中的「成長」。

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自知無能力改變現況,
又未能想像到自己參與其中,我唯有選擇淡出群體,為自己尋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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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還有另外一件事非常在意,就是弟兄姊妹對家庭、對孩童的各種傾慕和關注,
彷彿伴侶和子女就是他們生命中的全部,他們不需要承擔任何額外的群體責任。

耶穌向西門彼得問了三次:「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
我倒想知道如果耶穌向那些弟兄姊妹問同樣的問題,他們會如何回答。

至於我,我卻擔心將來的日子:不論是十年後還是二十年後,
我的生活水平、家庭狀況可能會跟其他弟兄姊妹有明顯差別。
到時我還可否安然留在群體當中,不會感到格格不入、被排斥?

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九)

以下這段文字,不信基督教的人應該會頗有共鳴。
本來不相信、但後來選擇相信基督教的人可能仍然有機會明白這篇文章。
至於「信二代」,他們有可能完全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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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次在台下唱詩歌敬拜,聽到詩歌當中不斷拋出一個又一個屬靈詞語。
這令我感到好奇,如果我身旁的人剛好是對信仰認識淺薄,
甚至是不認識神,還可否明確掌握詩歌所表達的意思?

後來我才發現原來不只是唱詩歌的敬拜時段,
而是我們作為基督徒,一開口就總是充滿著那些詞語。

我所認識的牧者們卻不是如此。
無論是在台上講道還是平時交談,他們都甚少使用屬靈詞彙。
又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自己也是這樣。

這兩年以來小弟間中會有一點感言,當中文字顯得偏向社會學、甚至偏向哲學。
總會有基督徒閱讀過後走過來問我:
「你可否以基督教信仰角度重新再寫一次這段文字?」
「你所說的都對,但這對我們的信仰有甚麼關係?」

當時我尚且反問他們:「這些看似深奧、卻又頗有系統的學問不也是出於神嗎?」
「神賜給我們這些東西,又讓我們有能力去明白這些事,不也是很好嗎?」

直到最近我才開始明白,為何會有基督徒問那些問題。

原來他們信主的日子久了,理解人和事物就只剩下基督教信仰倫理的角度:
覺得這世界必定是完全按著這角度運行,這角度或空間以外的任何事他們都不能理解。
有些人甚至安於在這空間當中生活,只要自己不斷使用那些宗教字詞,
把所有事都以信仰角度解讀,就覺得自己仍然是非常愛主、非常緊靠主。
按平常人的、現實的角度,在他們眼中反而是缺乏信心的表現。

我不否定基督徒某部分獨特的經歷,那些事確實有發生,也難以解釋。
但我所提出的觀察還是合理:世上萬事在基督徒眼中可能都顯得獨特、奇妙,
實際上卻不一定都是如此。世界本來就有既定的運作方式,
有些事本來就很平常,無論我們有信仰與否可能都沒有關係。

難怪有些牧者總是很容易打開話題,跟教會內外的人談話都顯得投契。
有些基督徒努力傳講信仰,反而顯得事倍功半,令不信者敬而遠之。
當中的分別可能就是這種「非基督徒的眼光」,以及這種眼光下的信仰態度。

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八)

回想起中學時期曾經為學校籌款晚宴做義工,由上午幫忙搬運飯桌及座椅,一直到天黑。
後來一次早會中重溫當日活動,有同學表示自己有份幫忙搬抬,覺得很有意義。

只是我和身邊的同學都很清楚,該位在台上發言的同學根本不曾參與任何搬運工作。
台上的學生只是一位代表,所展示的面貌和印象完全取代了背後真正勞苦的人。

同樣情況也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基督教出現。

當我們滿口仁義道德時,評論他人甚至評論自己還是比較容易。
但我們是否願意面對背後的真實?是否願意把那種真實情況毫無保留地展示出來?

今時今日的教會卻講究體面,吹噓自己作光作鹽,為這地方帶來愛與和平,
實則上是選擇避開黑暗,徹底地排除一切爭執和衝突。
教會自以為有助建立社會,實際上卻是跟不體面的事及工作劃清界線。
那些代價都靠外人代付,教會自己倒不承認,只坐享社會運作得來的成果。

難怪教會被人批評虛偽、偽善。
我們自己尚且不願意付代價,卻又向眾人說自己活出了福音,這合理嗎?

2018年2月20日 星期二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七)

甚麼是「罪」?不少身處香港的信徒常常說「同性戀是罪」。
又有不少教會外的人認為「年輕本身就是一種罪」。

我卻覺得在香港,真正的罪是「貪財」。
這還是相當接近聖經教導:「金錢是萬惡之源」。

公開地教導我們「信主就會有更美好的人生」的都是出生於戰後的一代人,
他們的生活水平跟社會經濟一同發展,都已經「上岸」了。
他們對生命充滿感概,說「錢不是萬能」,卻把之後的「沒有錢萬萬不能」隱藏起來。
他們說話的前後,實際上還是擁有很多錢。如此,那些說話反而令他們顯得虛妄。

父母要求子女贏在起跑線,而不是叫他們認識神、跟隨神,
甚至覺得如此教養是為子女著想,實際上卻是掩飾自己內心的恐懼
——害怕自己陷入貧窮的處境,也因此害怕身邊的人發生同樣的事,因此盡力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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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說「要積聚財寶在天上」,實際上卻是積聚財寶在地上教會。
當教會變成了物業、資產,會友就會覺得自己享有控制權,
也就不再視之為一種向神的奉獻、不再「撇下所有,分給窮人」
——宏偉的建築群、教堂在外貌上榮耀上帝,內裡的配套和設施卻僅限會友使用,
必要時甚至緊閉門窗、聘請保安,防止閑雜人等擅闖以及停留。

頗具規模的教會把不斷加增的資產當作是神的恩典及榮耀。
牧者甚至以商業模式看待宣教,野心勃勃地在世界各地開設分堂,
實際上是把堂會當作是集團或是王國,把傳福音工作跟教會發展掛勾。

教會如此發展是倚靠錢財、資產,還是倚靠神?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馬太福音6:21, 24)

難怪這世代中不少人都似是害怕沒有錢,多過害怕神。一個人確實不能事奉兩個主。

2018年2月19日 星期一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六)

雖然馬丁路德宗教改革500週年已經是上一年的事,但直到最近我才有相關的感想。

宗教改革之前,聖經只有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的版本。
平民百姓不得私藏聖經,僅限聖職人員可以持有,亦只有他們有權詮釋聖經。
在宗教改革成功之前,因為翻譯聖經而被天主教教庭處死的人士不計其數。
因為馬丁路德感覺到教庭對聖經的詮釋錯漏百出,教庭本身的行為也偏離聖經教導,
所以他寧願冒死都要把聖經翻譯成德文,讓大眾都能夠知道聖經本來的教導。

知道這段歷史後再回看神學界最近的新聞,真使我感到可笑又可悲。

香港的神學界不久前發生了一場風波,
不同神學院的老師起初只是爭論聖經經文,後來卻演變成學派、小圈子之間互相討伐。
其中一位老師經常質疑同道「是否懂得希臘原文」,
言下之意,是藉著質疑對方的外語知識水平,繼而認定他的聖經詮釋不夠準確、有問題。

無論如何都要追溯聖經原文、當代歷史文化背景,在學術上或者仍然可取,
但同時也帶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如果必須要用原文才有機會準確詮釋聖經,
我們為何還繼續聖經翻譯工作?信徒走去學外語豈不更合理嗎?
個人認為,聖經本身以甚麼語言出現都不重要。基督徒能夠曉得當中的道理,
是靠神的啟示而不是單靠自己的能力 (言下之意,信徒自己仍需努力)。
不斷強調自己懂得外語,因此覺得比其他人更懂得聖經,這無疑是自大。

使我感到可笑又可悲的不只是學院老師,也包括台下的信徒,也就是我們自己。
眼見身邊不少信徒倚賴教會領袖等位高權重的人,盲目相信他們的教導而不加以驗證,
令我覺得他們是跟從權威 (loyal to authority) 多過跟從神。
馬丁路德昔日所主張的「信徒皆祭司」精神,到了今日恐怕也不能倖免地被扭曲,
只用作鼓勵信徒勇於承擔教會中的服侍,群體當中的階級觀念卻仍然根深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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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不再願意分辨,不再勇於指出其他人的不足,也不再對主流作出反抗。

Protestant 不再 Protest,結果會如何?
Protestant - Protest = Ant !? 不再 Protest 的我們,會否好像螞蟻一樣,
營營役役一生,卻不知道是為了甚麼,還自以為是奮鬥?

2018年2月16日 星期五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五)

連續寫完之前四篇文章之後,今日是年初一,剛好讓我再次思考福音當中的「福」是甚麼。

無論甚麼時代,當中的人都是不完美,世界一樣是充滿各種問題、烏煙瘴氣。
但這世界和其中的人還是神所創造的。神始終都愛祂所創造的世上萬物。
這是聖經一貫的教導,我們都知道了,卻還是沒有完全感受到當中的震撼: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篇8:3-4)

「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
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
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約拿書4:10-11)

我兩日前所示:耶穌帶門徒下山,再一次走入人群,再一次進入世界,
並在當中繼續祂未完成的工作:醫治、教導、十字架的拯救。這同樣證明神的愛是不可思議
——神變成了人,跟其他人一同生活、一同經歷日常生活中的悲歡離合,
當中包括人的生養死葬、生命的無常、潦倒的人生和際遇。
祂並沒有立即在這俗世建立新天新地、抹去一切憂愁和眼淚,
卻是跟那些人一同經歷他們的人生、一同承擔苦與痛。
甚至去到最後,祂親自經歷一次死亡、感受當中的可怕。

這正正就是「福」的本義:神願意跟我們一同「捱世界」、一同面對生命中的破碎。
這道理跟「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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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

愛神,又要愛身邊的人,這是神指示給我們的誡命。
走進人群、與人分享就是「愛神所以愛人」的一種表現。

我們甚至可以用這眼光重新理解「八福」(馬太福音5:3-10):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八福」真正的重點不只是叫我們因為這些行為而能夠進入天國,
也是因為我們選擇如此行,其他人就可以藉著我們一同蒙福,
這是對應舊約當中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難怪基督教界流傳一個笑話,神質問德蘭修女:你到底所作何事?天堂都擠滿了窮人!)

2018年2月15日 星期四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四)

「教會生活」取締「俗世生活」的屬靈屬世二元對立問題,
在基督徒傳福音和宣教上的影響非常明顯。

傳福音是出自聖經的教導,但現今基督徒所傳的「福音」卻頗為特別: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因著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 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 阿們。」(使徒信經)

基督教的信仰內容在此被約化成各種信條。
當信徒帶著這「福音」走遍天下,他們只會著緊其他人「是否信主」、
「是否對神有正確的認識」、「是否認同這些信條」、
「是否確定自己已經得救、死後上天堂」。

如果僅僅以此當作「福音」,剩下的就只有宗教內容。
只是基督徒日常在教會浸淫、不察覺到有這問題,
於是當他們自以為是「把福音傳遍世界各地、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時,
實際上卻是期望世界各地的人都認同這一套特定宗教教義,
又因此要在世界各地開團契、開教會。傳福音於是變成了一種永續事工。

論到「福音」不再對應日常生活的問題,有時教外人反而看得更清楚:
「你們所說的盡都是虛無縹緲之事,跟我現時的生活似乎毫無關係?」
「恐怕你們只是想叫我信另一個教、拜另一個神?」

當今教會被人批評把福音簡化作「信徒死後可以移民到天堂」的入場券、
不關心社會,甚至是「社關變成了傳教的手段」,所指的不單是那脫離凡塵俗世的想法,
同時也批判福音被簡化,只剩下個人信念及宗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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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當今基督徒過度著重繁文縟節、
敬拜、奉獻等各種行為都愈來愈外顯、習俗化、儀式化、
屬靈屬世二分之下,嘗試以「教會」取代「俗世」,所以我才說:

地上教會向世人所展示的面貌,與其說是信仰 (faith),反而更似是宗教 (religion)。

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三)

信徒嘗試以「教會生活」取締「俗世生活」的做法,
還有另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屬靈與屬世的二元對立問題。

要達至「基督化」,我們需要緊緊跟隨神以及按著聖經教導的方式去生活。
但因為不少基督徒嚮往「教會生活」、撇棄「俗世生活」,結果都在此捉錯用神,
只著緊如何按照聖經過「教會生活」,而忽略了思考如何按照聖經過「俗世生活」;
只著緊如何使身邊的人變成基督徒、如何把日常的生活空間變得更像教會,
卻忽略了如何按著神的心意過這艱難的日子、如何應對俗世生活當中各種複雜議題。

基督徒嚮往「教會生活」,留戀教會當中的經歷、人和事的美好,
這跟福音書當中門徒向耶穌說「我們在這裡真好」的境況一模一樣。
耶穌之後卻帶門徒下山,再一次走入這有著各種缺陷、各有私心的人群,
再一次進入這邪惡橫行、變幻莫測的世界,繼續祂的醫治、教導,以及十字架的拯救。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5:17-18)

耶穌來到世間,並不是要廢掉舊約的律法,而是要成全那些律法。
祂並非要帶我們脫離塵世,過著「出世」的教會生活,
而是透過重新確立昔日的教導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的」等等),
叫我們按神的心意繼續「入世」,過著這看似是俗世的生活。
不但如此,我們還要去傳講這些教導給身邊的人,「都教訓他們遵守」。

2018年2月13日 星期二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二)

甚麼是「教會生活」?對基督徒而言,
就是享受教會所提供的活動,以及在信徒群體中一齊經歷信仰、實踐信仰。
對他們而言,這不是一種習慣,卻是平常而又必須,好像呼吸空氣一樣。

在教會外的「俗世生活」中,我們的忙碌意義甚微,所見到的人和事都帶給我們各種煩擾。
對比起來,在教會中的忙碌總算是「在永恆的事上勞苦」,教會內的人尚且還比較可愛。
這令不少信徒享受「教會生活」多過享受「俗世生活」,
甚至去到一個地步,他們嘗試把日常生活基督化 (基督教化)
——按著「教會生活」的方式去過日常生活;「教會生活」取締「俗世生活」。

為了在日常生活場境重複這種「教會生活」,
信徒千方百計把教會內的生活方式搬出教會外。
於是他們在各種環境中邀請身邊的人一同閱讀聖經或信仰書籍、一同祈禱、一同唱詩歌,
繼而建立基督徒團契,甚至是更具規模的基督教事工或機構。

見到這景象時,我回想起牧師在婚禮當中的其中一段誓詞:
「......建立基督化家庭,按著聖經教導,要彼此相愛、彼此委身,
並按著神的心意教養子女,使他們緊緊跟隨神......」

要達至「基督化」,我們真正要做的並非不假思索地把教會內的活動重覆在教會外做一次,
而是緊緊跟隨神以及按著聖經教導的方式去生活。
如果我們忽視了這背後的精神而只是著重外顯的「教會模式」,就會把信仰「宗教化」
——祈禱、唱詩歌、團契等等都會失去原有的意義,變成一個個習俗、儀式。

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一)

(這系列第二十篇文章的標題是《Hymnology 34》。特此提醒一下各位,謝謝。)

地上教會向世人所展示的面貌,與其說是信仰 (faith),反而更似是宗教 (religion)。

本來是「傳福音給萬民」、叫人認識神、信主繼而受洗,
地上的教會卻額外加上各種宗教環節:唱詩讚美、崗位服侍、講解信息、金錢奉獻......
彷彿教會有那些活動都是出自神的吩咐,是必須要有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因為我們都是先去參加那些教會活動,然後才有機會了解活動當中的信仰含意,
結果總會有人覺得這些教會活動跟其他宗教習俗很相似——
前來把祭物供給神 (唱詩讚美)、給香油錢 (十一奉獻)、
祈福保佑闔家平安 (祈禱)、聽從宗教權威人士的教導 (聽道)。

教會當中的宗教意味非常濃烈,信徒卻不以為然:
「Gary你說得不對!聖經各處都有相關經文佐證,
就連昔日以色列民以至祭司都是如此遵行,是合乎聖經教導,我們豈能不從?」

這種反問看似有道理,實則不然,因為聖經同時也教導我們:
神著重我們的內心多於行為 (著重心靈和誠實、聽命勝於獻祭)、
不再有指定的敬拜場所 (不在這山或那山)、
不再有指定的聚會地點 (每逢有兩三個人一齊祈禱就是教會,當中有神的靈)、
不再需要地上的宗教代理 (聖殿幔子隨著耶穌基督釘十架而裂開)......

如此,隨著耶穌基督的「成全」律法,我們不必再拘泥於昔日律法中的繁文縟節,
因為那些都是外顯的行為,都不是「在暗中」的,
所以耶穌才會教導我們「在那些事上」不要像昔日的法利賽人。
如果我們執意考究行為等細節,只會愈來愈似他們,
自以為敬畏神,甚至其他人都以為是敬虔,實則忽略了神真正的心意。
聖經那深層的信仰教導也因此被掏空,只剩下空洞的宗教外殼。

原本是內在的信仰,結果只剩下外在的宗教。基督徒怎能以此作見證?

2018年2月9日 星期五

Hymnology 34

小弟本來正準備寫作《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二十)》,
剛好想在此分享一下關於詩歌敬拜的事,因此乾脆把題目二合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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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自上年開始一直認為現今的教會相當貼近舊約的獻祭文化
——「基督徒都必須按著節期,定時上教堂,把詩歌和感恩作祭物獻給神」。
這一點也能夠在近代的流行詩歌敬拜中體現出來:
台上高聲唱著「我要敬拜讚美神」、「我在此全然擺上」,
鼓勵台下的信徒都以同樣的態度,甚至同樣的表達方式以頌唱獻祭給神。

小弟認為「我敬拜故我在」、「我獻祭故我在」正正是這世代的敬拜觀。
當中所隱藏的是期望神留意到自己,也希望自己內心對神的渴求能夠被滿足:
「神啊你看,我在這裡!我正在此盡力讚美你、榮耀你!」
「願歌聲、祭物上達你的寶座!願你垂聽我們的禱告!」
(按著詩歌歌詞,還可以有其他數之不盡的渴求,在此不贅。)

坊間已經有不少人評論現今的敬拜是愈來愈個人化、自我中心、過於煽情......
有些小弟以前都曾經撰文提及過,在此只集中分享小弟某些跟「獻祭」有關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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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敬拜或許仍然保留昔日的獻祭精神 (感恩、奉獻、悔改等等),
但更突出的、被加以放大的卻是唱頌的歌聲以及發自內心的肢體語言,
也就是詩歌敬拜當中的發聲以及獻祭時的外顯行為。

正因為被放大、被強調的僅僅是外在行為,近代敬拜當中的敬虔觀也跟以前截然不同:
口頭上的「信」(faith)、「讚美」、「感恩」,直接變成了所說之物本身,
「信」甚麼、「讚美」甚麼、「感恩」甚麼,都變得不再重要。

這種敬拜運動的發展方向相當危險,不但在於整個表達方式流於表面、有可能變得虛偽,
也因為背後的觀念會被這些外在行為不斷掏空,令整個敬拜內容變得空洞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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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著現今敬拜運動的發展,當今的基督徒恐怕也可以被稱為「敬拜讚美教」
——我們被教導要在日常生活中繼續唱詩敬拜、一樣的獻祭,以此榮耀神,
這令詩歌敬拜、獻祭文化同時也變成了一種見證。

但我們更需要小心提防的,卻是避免令這種獻祭文化變成了我們信仰生活的全部。
又或者換個說法,我們要避免重複犯以色列人昔日的錯誤。

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神頒布了律法,
當中仔細提及以色列民需要做的各種獻祭,以及各儀式當中的細節。
從那時開始,全以色列民都知道要向神獻祭,
又從所羅門王朝開始,他們都懂得上耶路撒冷聖殿。

但真正認識神的人,例如撒母耳、大衛和眾先知,卻會說「聽命勝於獻祭」
——獻上再好的祭物,還不及聽從神的吩咐、跟從聖經的教導。

「聽命勝於獻祭」的教導自此貫穿了往後的聖經記載:
以色列王的功過是靠有否「遵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作為標準 (而不是獻上了多少)、
我們獻祭前要先去跟人和好、重新建立關係、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例子多不勝數,小弟相信讀者有能力舉一反三。)

回看眾多近代詩歌的敬拜內容,是教導我們去獻祭的較多?
還是教導我們去聽從神的吩咐、跟從聖經教導的較多?

所以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因為獻祭而卻忘記了更重要的聽命。
眼看不少教會領袖教導信徒,要把日常生活場境當作祭壇,
不斷強調那是獻祭的地方,卻沒有強調那是聽命的地方。小弟對此感到可惜。

2018年2月8日 星期四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十九)

再一次討論Nick的見證 (兩日前的文章):
有沒有想過為何世界上只有一個Nick,只有他能夠講得出這種見證?
那是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際遇都不一樣,所以他的見證不會在其他人身上重覆。

見證本身就是特例,我們卻以為那是常見的,
可以在其他人身上重複,任何人憑信心都可以得到的。

我所說的不單是見證當中的過程,也包括見證者站出來講見證時的狀態:
傷殘人士不少,但能夠好像Nick一般四處活潑走動的卻甚少。
不少人靠著信仰勇敢面對病魔,最終卻不一定康復。
不少信徒跟不信主的家人傳講福音,卻不是所有人最終都願意信主。

能夠有好結果才可以公開講見證,這是成功神學。
教會選擇性地分享這些見證,會使人誤以為信主後就一定有好結果,
卻不知道那是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成功的背後其實隱藏了很多失敗,
但能夠被公開的、能夠變成「見證」的就只有成功,沒有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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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牧者形容:歷史中的教會彷彿從來不懂得面對成功。
我反而覺得:教會不但從來不懂得面對成功,也不懂得面對失敗。

當失敗出現,我們甚少願意直接面對、接受、自我反省,
更多的反而是逃避、拒絕承認、把責任推卸給神或其他人。

這正是今世代的教會被人批評成功神學當道、正能量泛濫的原因:
我們把這些成功的經歷約化成信仰的方程式、視之為必然而非偶然。
(按照昨日的文章所言,這想法會因為信仰群體同質化而被加倍放大,甚至變成主流意見。)
於是我們只希望模仿其他人的經歷,彷彿那些經歷都可以一再重複,信主後一切都會變好。
這使我們不再懂得應對自己以及他人生命中的失敗或破碎。有時我們甚至反過來,
一見到其他人的負面言論或經歷就認為那些是犯罪遠離神、缺乏信心的表現。

當成功被一再高舉,我們失去了「向下兼容」的能力,教會就會因此變得離地。

2018年2月7日 星期三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十八)

由上一篇文章引伸:我們要學會避免靠著信徒的集體意識建立教會文化。

當這種文化主導教會時,相近的想法或態度總會非常容易得到共鳴及支持,
但跟主流不一樣或相反的意見卻會被視為「不正常」,當事人甚至會被批評「歪曲叛逆」。

結果這文化令教會不自覺地排斥異己,信徒群體也變得愈來愈同質:
信念相近、價值觀相近,甚至是生活方式也相近,卻因此失去了包容、接受異己的能力。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
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
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18:12-14)

耶穌重視那隻迷路的羊,為了那一隻羊甚至願意放下原本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羊。
但觀乎現今教會發展,卻似是偏向「為群體著想」、「大局為重」,
寧願遷就主流群體而犧牲小眾,把那些人當作是可撇棄的。
這剛好似是完全相反,為了留住已經在群體中的九十九隻羊而寧願輸掉在群體以外的一隻。

不知道耶穌基督見到教會這情況會有何感想?

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十七)

突然想起Nick Vujicic,以及他那神奇的生命見證。

以下這段文字並非針對Nick本人;實際上我很敬佩他那不屈不撓的精神。
但Nick的見證剛巧是一個極理想的例子,說明基督徒講見證時一個常犯的毛病:
我們總是以正常人、正常生活模式作為標準,以此衡量神所給予的恩惠。
Nick的見證顯得特別誇張,正正在於他就算缺乏四肢,卻仍然活得像個平常人。

相信讀者會覺得奇怪:這怎能算是問題?
不正常的人能夠過正常的生活,豈不令人鼓舞?

問題卻在於何謂「正常」——當中的標準其實從群眾而來:
只需符合群體中的大多數,人數夠多就自然變成了標準。

跟隨主流群體看似是最合理、最安全的選擇,但不一定就是正確的選擇。
相反,按照聖經的描述,倚賴群眾的集體意識本身就很危險
——每當以色列民眾聚集時,他們所產生的主流意見通常會帶來甚麼後果?

2018年2月5日 星期一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十六)

突然決定延續這系列,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跟之前一樣,想到甚麼就寫甚麼,希望不會顯得雜亂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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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一下近年基督教會在教導上被人詬病的地方,
我認為有一項尚未有人提及,卻是極之重要的:

無論是學業考試、工作待遇、置業能力、生活步伐過快等等,
都顯示出社會在各方面都顯得愈來愈非人性化,甚至可以說是不人道。
只是教會團體除了關注個別人士的景況、「推到上報」之外,未曾對此現象作出反思。

小弟甚至可以說,教會在此事上不但不認真反思,甚至有份參與其中:
按著教會立場,不斷鼓勵人奉獻、服侍、宣教等等。
彷彿天國的事、神的家就一定是最重要,
會友 (包括牧者) 生活上的掙扎、家庭狀況等等都要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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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博客馬斯特常常引用的一句話:「教會只不過是一個由罪人組成的群體」。
一句為教會各種缺陷開脫的說話,剛巧也可以反過來形容這問題:
教會一直期望為天國盡力,卻忘記了自己也不過是人,
不但自以為可以好像神一般無所不能,還要求其他人模仿自己。
原來就算基督徒常常說這句話,我們還是忘記了當中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