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 星期二

過份強調自我的佈道手法?

覺得「信仰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人會同時有甚麼想法?

「顧念我的生活,供應我所需」:想要一個能為我服務的神
「尋找就尋見,祈禱就必垂聽」:最好就有求必應,非常靈驗

如此,這些人其實都只不過是尋求一位「更厲害更靈驗」的神
最理想的處境當然是盡量避免麻煩,付出少少收穫多多
神夠厲害、夠靈驗了,自己就會變得更虔誠;「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

這些想法使自己和神處於利益關係,所有事都是講求利益、交易
因此為了使自己心想事成,開始跟神討價還價、講條件
人的自願付出與神的供應變成了循環往復,這循環也變成了信仰的基礎

對著這些人極度實際的期望,耶穌也不介意直接了當地坦白: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6:26下)
當耶穌拒絕他們的期望後,這些人又很實際地不再跟從耶穌
就正如神不再應允祈求,那循環就立即被打破,信仰基礎因此受到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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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是想起現今各教會的佈道手法:
大部分見證都是「信耶穌有幾好」、「信耶穌如何幫助我」
在小弟眼中,某些見證根本就跟某些基督徒蔑視的「民間宗教」一樣水平
也就難怪一直拜其他神的人不為所動;倘若拜其他神都能夠得到見證所講的那些好處,
為何還要信耶穌,甚至因此放棄以往信仰、不能再拜其他神?
還要花好多時間返教會、參與各種聚會、花很多時間讀聖經、還要守好多規條?

耶穌除了講出上文那句「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也講過「變賣一切給窮人,然後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但小弟甚少見到佈道會上有人宣講這些經文

我們為了吸引人信主,不惜放大了人的自我需要
針對不同人在物質上和心理上的渴求,並因此調整佈道內容
其實某程度上就是缺乏耶穌基督當年的勇氣,直接指出慕道者心態上的問題
為了使更多人信主、留在教會,甚至寧願裁剪自己所信的福音都在所不惜

也就難怪這種重視自我的「幸福音」總能吸引很多人前來認識基督教
但之後再有其他教導時,卻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不能接受的會因此離開教會

常常講出那些跟「民間宗教」一樣水平的見證,難怪「很多人未曾聽聞真正的福音」

2016年5月28日 星期六

講道筆記20160528

《上帝的記號》(約6:25-71)
講員:金志科先生

每個記號都有其指涉對象,正如行人交通燈的停止或前行標誌
又如郵票本身代表了特定幣值,但集郵這行為改變了這記號的意義......

之前的經文記載了餵飽五千人及在海面上走的神蹟
而猶太人正期待有人帶領他們再出多一次埃及 (脫離羅馬殖民統治)
這意味著會有另一個從上帝而來的筵席;「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v.31)

猶太人見到一位「彌賽亞式的先知」,就一直跟隨他
結果耶穌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v.26)
然後又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v.27)
、「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v.29),但猶太人還是不相信耶穌

神蹟就是記號,證明耶穌基督有著神的兒子的身分
這神蹟不一定是超自然,也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事

猶太人始終缺乏對神的信心,所以不斷尋找神蹟,證明神仍然愛他們、顧念他們
這「信」其實是「與神的關係」,是超越利害的關係
正如作子女的無論有何要求,父母答應與否,兒女都仍然相信父母會無條件愛他們

但這關係可以被扭曲,變成利害關係
這就好像電影《千與千尋》中的無面男一樣,不斷以黃金要求別人滿足自己
後來千尋不答應他要求,他就立即失控,直到在錢婆婆中尋回自己的身份

Q. 我們的代禱清單變成一張Checklist?若果神不答允又如何?

猶太人在海邊找到耶穌,卻不知道他幾時來到
=> 他們不知道耶穌曾經在水面上行走 => 耶穌為何不把這神蹟告訴他們?

「我要再看神蹟」=> 否定了之前的神蹟 => 實際上已經瞎眼
神蹟已經失去了本來意義,但猶太人卻仍然尋求 (正如人的欲望從來沒有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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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一直靠神蹟建立他們「上帝的選民」的身份
但耶穌的出現卻否定了他們幾千年以來建立身份的方法,結果使猶太人受到冒犯

Q. 我們認為「憑信心,上帝一定供應我們所需」?「憑信心,恩典一浪接一浪」?
期望神每一次都是為我們解決問題,幫助我們脫離險境,關係卻看似不再重要
結果每當神拒絕幫助我們時,關係就立即破裂,因為我們已把恩典、記號取代了神本身

耶穌並沒有說「不能求神蹟」,若會答允也可能會以祂自己的方式 (不以我們的方式)
Q. 我們會否也像猶太人一樣「神若如何如何,我就信」?
=> 人不信,責任在神,不在人?(這是神學家的辯論題目)
但作者約翰卻似乎想暗示「神可以叫人信」與「人本身都要選擇信」這兩者並不矛盾

所謂「不信」有兩種:
1. 被動的決定,帶有懷疑,不立即否定;這是可以接受的
2. 直接否定神和真理 (經文中的猶太人正是這種)
=> 所以不要妄想模仿那些「信心偉人」(信與不信只在乎我們的選擇)

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讀書小組筆記 - 20160521

《信為何物》第四次開組:受難,埋葬;按照聖經第三天復活

為何要有「信任」?「信任」的必要性?

我們生存於世上,總有時候會失去一些選擇權

「原罪」使我們無能力去習慣付出或犧牲,並且是愈來愈難習慣
因為我們自小就慣於追求自己利益,難以走出這惡性循環

我們能夠打破舊有框框去改變,但這改變卻是不自然的,也最能激發人性的醜惡
當有人嘗試帶來改變,必會被其他人攻擊 (例如小說《Lord of the Flies》中被殺的Simon)
被人暗殺的馬丁路德金、被釘死的耶穌基督,都是犧牲自己成為榜樣

基督的神人二性:神性是基督本有的,而作為人祂擔當先行者,帶來突破
需要付出死亡的代價,聖經卻寫作「祭牲」,因此與上帝復和
人犯罪本來是要死,但耶穌基督為我們代付,承擔了這罪債

----小組討論環節:當我們面對改變----

前輩規範後輩如何工作;後輩幫助前輩付出、承擔

體制以內的轉變都一定是從體制外開始
例:耶穌基督想帶來改變,找的是體制外的漁夫,卻不是體制內的文士
=> 主動去轉變是較好的選擇;被動地去轉變通常都更痛苦

我們這一代特別多轉變 (例如從「3.5寸磁碟」到 iPhone),轉變速度也愈來愈快
「變幻原是永恆」,但作詞者所講的是數十年經歷,現在卻只會是短短幾年

自以為舊有方式有效、有成果,就覺得不需改變?
因為已經習慣,所以不以為然?正如病癮不影響人,所以沒有問題?直到後來出事?

不會完全沒有其他選擇,其他方式一樣可以「生存到」

群體在此的作用:互相幫助,解決疑慮
反問#1:會否變成別人主動幫助自己改變,令自己不需負責任?
反問#2:大家要一同承擔失敗的責任,否則會是「迫人去死」?
=> 為他人提供意見,但選擇權仍在當事人手上
作出選擇的不是自己,自己就不需負責任,但他人因選擇而受苦時自己仍會同行支持

反問:我們應該只提供意見而保持中立?抑或有立場地推介?視乎事情是否黑白分明?

小心因為過長時間地給予意見,引致彼此關係轉差

----回到書本內容----

論復活:付完代價,又仍然與我們同在 (並賜下聖靈);這同在亦改變了我們的本質

作者認為要透過教會群體學習真理,但其實透過基督、聖靈才是較為準確的說法
(不排除這是作者為了下一章節講到「教會」而有此論述)

不因「末日」將到而放棄今日本來要做的事
不能以此作藉口,不去做本質上有益的事
馬丁路德說就算知道末期將到,他還是會種樹;美事不因時間縮短而變質

反問:為何種樹?那棵樹明天也會死!為何不傳福音?
若果本身正在做的事是你想做的、又有意義的,明天是否末日根本不重要

2016年5月22日 星期日

Hymnology 29

自Hymnology系列開始後,小弟不斷反思自己學管風琴的決定:
教會已經愈來愈少唱傳統詩歌;當帶敬拜的弟兄姊妹選唱較新的歌時
後輩都因此沒有機會接觸傳統詩歌,更遑論會懂得欣賞那些古董

如此,就算我能夠在教會彈管風琴,敬拜主席所選的詩歌卻會令我無所適從
若非特別指導他們接觸那些舊歌 (還要在敬拜中選唱)
小弟恐怕就要重新審視現時每首新歌,並且為每首歌重新編曲
只可惜小弟沒有編曲的知識和經驗,也未有足夠水平可以在管風琴上即興彈奏那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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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些新歌、舊歌,小弟有一頗特別的觀察:
不同年代的詩歌都可以有快有慢、輕鬆或沉重、婉轉或煽情
只是那個年代,管風琴的伴奏音樂和教堂的環境能夠輕易營造出莊嚴的感覺
但這個年代的詩歌好像都缺乏了莊嚴這元素
通常都被「聖潔」或「澎湃」這些概念借代;小弟不能接受這種混淆

唉,小弟必須加把勁學好管風琴,讓弟兄姊妹重新認識這種「神在聖殿中的莊嚴」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講道筆記20160521

《賜下聖靈教會倍感安慰》(約 15:26-16:15)
講員:朱秉仁先生

「預備講道筆記時信心較大,因為覺得會有聖靈工作,怎料原來信息量好大......」

我們平時講到「聖靈」,之後的詞語是:聖靈感動、聖靈充滿、
聖靈帶領、聖靈恩膏、聖靈權能、聖靈恩賜......其實有甚麼意義?

「聖靈感動我去提醒你:下次祈禱要更大聲」?我們其實不知道這是否聖靈感動
以往教會教導:聖靈工作都是個人層面——心理、家庭、恩賜、才能

楊牧谷:「向聖靈求恩賜,求以這恩賜單單服侍神,就必得著」?
其實到底是祈禱後蒙恩,還是憑個人歷練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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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4》其實是描述更嚴肅的事:最後的晚餐
耶穌:「我不在,你們將會遇上不測;若攻擊我,也將必攻擊你們」
(16:1-2)「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

會堂是當時的社區中心,不單是敬拜、祈禱、讀經
也是派發物資的地方,是生活必需的設施;
趕出會堂就是剝奪身份,成為社會中的賤民,會被社會趕盡殺絕
=> 原屬那社區,卻因為信耶穌而成為被排斥的外人

事件本身是否真的有聖靈感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本身意義
耶穌表示會有聖靈,好在惡劣環境下保護信徒及教會;《羅5:1-5》

「我愛神,神愛我」?就只是如此簡單?經歷愛,其實是為了經歷之後的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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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6》似是法庭審訊——「作見證」
聖靈陪伴、安慰、保障,就似是代表律師
「自己責備自己」不只是心理上,而是神的審判:
1. 為罪:不信神
2. 為義 (價值觀):世人的對錯觀念要被聖靈重新審視,例如安息日條例
3. 為審判:立心做壞事,有問題的制度及法律 (比對上兩項更有破壞力)

不只是心理上平安,更是引導教會在錯亂社會中有真理,在敵視下生存
見證不是佈道會那種,卻是猶如基督在十字架上仍指出錯的是世人、神仍然掌權、得勝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課堂筆記 - 20160520

《教會與社會》 講員:陳韋安博士
第三課:基督教會與民主社會

「這其實非常複雜,也不是我擅長的題目,要看好多書、參考資料......」

民主是一個很新穎的字眼
帝制存在幾千年,民主卻只有一百多年,相對地較短,也因此較深印象
我們都把民主奉為時代精神:是今世代必要的概念或價值觀

民主的字義:以人民作為統治的基礎,是非常新的概念
以往的君王都有超然地位,但民主卻是出自人民本身
林肯總統的 rule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代議民主制:人民數量太多,要選代表
參與民主制:人民不只是投票,也藉討論等各種渠道直接參與這制度

自由主義 vs 社會主義 (在美蘇冷戰時最激烈)
最近都有不少對自由主義的批評;馬克思主義不是不好,因為那能針對當代社會問題

(政治理念光譜,從最左到最右)
自由民主主義:美國
社會民主主義:不完全自由,有中央管理,強調社會福利
民主社會主義:仍然堅持社會主義,但當中有民主元素
中央社會主義:最接近共產主義;例如二戰後的東德,抽重稅但好多社會福利

每一波民主化浪潮都有回潮 (retreat)
第一波:德國從威瑪共和國走回納稅,日本走回軍國主義
第二波:南美國家走回軍政、軍伐主義
第三波被視為「最重要」;第四波是否存在?

我們發現有民主、設立選舉制度不難,但維持民主、要求後人擁護民主卻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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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民主主義」是一個真實概念;基督教與民主本身有一段源遠流長的關係
德國現時首相默克爾的所屬政黨是「基督教民主聯盟」
是一個由天主教徒成立、反對自由主義的保守群體
二戰後這些基督教政治群體成為主流,後來合併成聯盟

「基督教民主主義」的政治立場:
反對道德上的自由主義、反對世俗化、反對共產主義;不一定支持社會階級制
強調人權及個人意願;強調個人責任、個人在社會和群體中的責任
因此「基督教民主主義」不等於「宗教右派」
前者尊重個人意願,後者是期望全世界都成為教會、沒有多元

南美洲的基督教民主政黨卻受到「解放神學」影響
強調基督是拯救貧苦的解放領袖、打破強權、鋤富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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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聖經?聖經沒有講民主......」(因此看看學者的言論)

1.「基督教就是主張民主」的立場
最極端的是Rauschenbusch的「社會福音 / social gospel」,是完全樂觀的終末論
認為福音就是改變社會,民主就是改變社會的政制,因此教會有責任推動民主進程

較溫和的是Reinhold Niebuhr的「基督教現實主義」
相信上帝,但不對社會現實抱天真想法;不離地,著重眼前現實結果去作判斷
例如:英美應否參與越戰?
「基督教現實主義」本身假設了民主能夠限制不公義

2.「基督教與民主沒有關係」
就算民主已經是大眾所接受的概念,不一定就代表完全正確,基督徒仍要小心
侯活士:教會不為民主存在,教會活出見證就是最好的政治參與
與屬世政治劃線,但不是完全不參與

Karl Barth:民主跟基督教觀點不相近,不屬於基督教價值觀
民主一樣可以有問題 (希特勒是德國人民投票選出來)
人民自己統治自己,跟基督教 (天國倫理) 相差甚遠;
但基督徒的政治參與或多或少都是偏向民主,是「中性偏支持」
這是因為在各立場、各政制中,民主是最接近基督教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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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所產生的問題;現在有好多討論民主的書籍都是批判民主

1. 民粹主義:大多數人的意見成為絕對,對錯只在乎人數

2. 物質主義:自由民主跟資本主義不能分割,因此被有錢人操縱、欺壓

3. 貪污舞弊:民主國家都有買票行為,始終不能實行真正民主

4.「攻擊」的政治:執政黨不為施政,只為在政壇上生存、不被人推翻;
反對黨也不為解決社會問題,只為攻擊、推翻執政黨
人民因此變成工具,政治措施因此變得短視

5. 大資本家以政治資金操縱了政治,所謂「民主」已經不再代表人民
相關演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Jy8vTu66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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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只是實行民主制度,更要追求民主精神:公平、人權
基督徒支持民主的原因,是為了維護人的權利,保障弱勢群體

莫特曼:欺壓人的權利,就是剝奪從神而來的權利
神人之間的約;有權利也有義務
「上帝的形象」使我們有權利活出生命的不同層面

不個人主義,不只是個人私事,也有群體;不是為自己爭取,也為他人爭取
「人權」不能分割,不能與自由的社會分割
國際層面上的團結合作比國家內的事重要

獨裁政權不少問題都是非人性化,不把人視為人
「福音使我們成為真正的人,真正得釋放,
同時有服侍,互相維護彼此的權益,在多元社會中活出見證」

----Q & A 環節----

Q1. 新約中「人的權利與義務」跟舊約有異嗎?
A1. 舊約強調從埃及中釋放出來,遵從神的旨意
新約強調在基督中的自由,同時為了回應要服侍他人

Q2. (反高潮) 為何 Facebook 專頁叫「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A2. 覺得神學其實不算太難,因此打算寫出來分享
專頁以「粉紅」、「秋」這些輕鬆的名字命名;能夠思想神是值得感恩的事
(請參考以下連結)

Q3. 基督徒支持民主,而民主跟資本主義分不開,那麼基督徒應該支持資本主義嗎?
A3. 有神學家批判資本主義;我們作為消費者也間接成為資本主義下的欺壓者、幫凶
香港本身都是資本主義社會,在這種環境下較難擺脫
教會說是要關心貧苦,但教會制度需要為此檢討?

Q4. 承上題,應該對資本主義持負面態度?
A4.「應否反對資本主義」本身也是一大題目
仍需時間去尋找解決這問題的方法,但不一定要立即放棄資本主義

Q5. (大概意思:民主假設了所有人都要了解政治,香港的社會環境容許民主嗎?)
A5. 香港環境始終較內地好,應該爭取民主;
(從教會角度出發) 教會相對於社會是較簡單的群體
解決了內在的問題,但之後又如何?這需要大家共同思考、尋找答案

----《教會與社會》系列 完----

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

過份強調自我的信仰教導?

這篇文章是《「個人化信仰」與自我中心》的延續:
我們都好容易跌入自我中心的圈套,其實會否是我們所接收的信仰教導出了問題?

講到平時接收信仰教導的來源,不外乎靈修、團契分享、敬拜、聽道、書籍那幾種
各位可以回想一下,有幾多教導跟以下相似:
「聖經中充滿了各樣應許 (恕小弟不在此舉例),是我們都能夠得著的。
地上的生活從來都不容易,但這反而幫助我們更加倚靠神的應許。」
「神是美好的。祂所做的都是為我們好。神所預備的都是為我們好。
神甚至容許我們遇上艱難的、困苦的時刻,到最後都是為了要塑造我們」
「神不會忽視人的生活。神都會顧念我們生活上最基本的需要」

每一個教導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卻在於把這些教導放在一起的時候:
1. 信仰被過度剪裁,正確但不完整
2. 太體貼人的需要、太強調信仰如何滿足自己、如何幫助自己

但以小弟所見,弟兄姊妹普遍不認同以上的見解
他們會覺得這些才是「在微小的事上感恩、經歷神、見到神的作為」
教會領袖甚至乎牧師會說這些是「信仰生活化」、「容易達到豐盛信仰生活」云云

小弟不同意以上反駁
牧師說這些是「信仰生活化」,我說這些是「信仰雞毛蒜皮化」:
1. 以為生活的瑣碎中有信仰,就是信仰的全部;信仰因此變得個人化、自我中心
2. 容易把「日子過到好」和「信仰生活」掛鉤;這是成功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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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時信仰群體文化當中,這也是一件很諷刺的事
教會無論是標籤「信徒、平信徒」還是強調「信徒皆祭司」
都會在感恩分享中聽到、在見證中聽到、敬拜當中感受到、
甚至在牧者講道時都聽到這類信仰教導

當我們常常接收這類信仰教導時,不論我們是否教會領袖與否
亦不論我們是否為了「顧念他人的需要」與否
都有份在教會崇拜及聚會中加強這種「信仰滿足我們」的想法

久而久之,這種想法在群體活動和聚會當中不斷被放大
去到一個程度,弟兄姊妹都只顧著自己的需要時,牧者才發現出了問題;
也因為平時這種想法太普遍,結果當有人教導「犧牲、捨己」
弟兄姊妹才會如夢初醒,好像從不知道這是聖經一直以來的教導

留意一下有幾多人對那些所謂「靈修分享」,實則是心靈雞湯趨之若鶩?
走入基督教書樓,留意一下暢銷書籍之行列是甚麼書?
見到這些情況,怎不叫人徬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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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壞,也要有建設?問小弟有沒有反建議?

減少「以信仰滿足自己」的想法,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以為「神總能滿足自己需要」,其實是「神可以滿足自己需要,但祂有權不這樣做」
就算「我沒有在敬拜、聽道中得到甚麼」,不代表「神不知道、神不顧念」
不以「解答自己疑問、滿足自己需要」作為讀經、靈修的目的
(倘若神有解答、有滿足自己,視之為意外的獲得而感恩)
......

其實概括而言,是要隨著信主年日調整對信仰的心態及期望;這其實是非常困難
因為「尋求答案、滿足自己」正是我們起初走入教會、走入信仰的根本原因
從「自我」到「捨己」,脫離那個「由自己開始」的起步點,談何容易

只是小弟認為必先要在個人層面處理這問題,才有望扭轉現時的信仰群體文化
或許我們需要在此互相勉勵、互相提醒,不要再助長他人的自我中心了

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

以信仰回應社會議題時的困局

弟兄姊妹常常說「要懂得從神的角度觀看、先了解神的心意、尋求神的旨引」
基本上可以說是「屬靈的標準答案」,但這只不過是起步點
之後是要問「怎樣才是神的心意」:查考聖經、祈禱等操練
第三步是要分辨「甚麼是出自神的、甚麼不是」:這一階段可以跟弟兄姊妹一齊討論

但小弟所講的困局是最後階段的應用層面:
所有「應用」本來就都是個人層面 (大家都同意和實踐才是群體的回應)
換句話說,應用都是有立場、永遠都會有人反對的

而這世代,我們都喜歡用聖經反駁,顯得自己才是合理
其中一派會被批評「要做和平使者、化解仇恨,不應該偏激」
另一派也會被批評「要勇於指摘不義、抗拒罪惡,不應該沉默」

我們甚至會以這些理由反駁在講台上的牧者:
牧者在講台上提及「應用」,持有相反立場的人會批評「違反聖經教導」
牧者避開不講「應用」,卻也可以被批評「不夠實際、怕得罪人、太多顧忌」

大家認信同一位神、查考同一本聖經,卻在應用層面上爭持不下
任何一個信仰回應都可以被相反立場的人攻擊、「被歸邊」

尚未有人提供「絕對正確的回應」下,不少人選擇繼續等,卻也因此停滯不前
想以行動回應的人都選擇不絕對正確的「個人回應」,也不再理會旁人意見
在他們眼中,再繼續等就可能是「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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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小弟如何應對這困局?
小弟期望自己有廣闊胸襟,明白各人選擇不同回應的原因,尊重他們的決定
但在社會環境愈來愈苛刻的情況下,難以這種態度堅持下去

小弟也想有一個「絕對正確的回應」
甚至更低層次:想有一個「絕對正確的領袖」解決難題,但這種等待不太理想;
這種等待近乎望天打卦、守株待兔,是否合理化自己不行動 (non-action) 的藉口?

2016年5月16日 星期一

「個人化信仰」與自我中心

敬拜詩歌中大部份歌詞都是描述神與「我」的個人化關係
祈禱讀經也如是,留意神如何向「我」顯露祂的意念,與神建立私人關係
每個行動、回應、服侍,都是由「我」開始

難怪弟兄姊妹在崇拜中的經驗總是:「我」在這裡敬拜、「我」唱歌讚美神、
聖靈提醒了「我」、「我」有甚麼領受、「我」應該如何回應......
而平時的分享都是「我」的信仰經歷、「我」所感恩的事、「我」生活上的需要

信仰永遠由自己開始,難怪稱之為「個人化」

只是既然作為起步點,就意味著隨著靈命成長,這個「我」應被淡化
難怪牧者強調「生命的主權在於神,不在自己」時總覺得是當頭棒喝
這其實也合乎信仰教導 (「犧牲的愛」、「捨己」等等)

信仰永遠由「我」開始,但之後要「放低自我」?
小弟終於明白為何聽到別人分享信仰經歷時總覺得不對勁:

每件事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結果在好多事上都只留意到「我自己」
不見一人,除了見到神之外,就只見到自己

在教會群體生活多年,明白「捨己」是一回事,是否做到「捨己」卻是另一回事

習慣於自己那套信仰模式,難怪對弟兄姊妹的感恩和喜樂尚且有共鳴
卻不懂得回應他人的苦難、疑問和失落,甚至因此傷害關係,製造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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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教會是人所組成,這種自我中心就不只在個人層面成立;
教會作為群體,也可以顯得自我中心

籌錢建立教堂,其實是擴展「我們」的教會
外出佈道,其實是傳「我們」的福音
向外界發表聲明,其實是表達「我們」的立場

所有看似合理的事,原來當中都有自我中心的本質?
會否只是把眼光從「我」稍稍放大到「我們」,
然後就覺得「我自己」的奉獻、付出很無私,必定是好事?

難怪信仰群體之間,即是「我們」與「我們」之間,都可以有大大小小的衝突
也難怪有些屬靈偉人千叮萬囑「不要祈求神選擇自己的立場、感動對方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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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壞,也要有建設;小弟在此提出反建議:

1.「從神的角度開始」
若說「要從神的角度看」,恐怕也只是第一步
第二步是要問「如何才知道甚麼是神的角度」
然後第三步是要分辨「甚麼是神的角度、甚麼不是」
最後第四步是反思應用,並嘗試實踐出來

倘若只懂得說「要懂得從神的角度出發」而沒有進一步解釋
不但沒有意義,甚至可以說是不負責任


2.「他」與「他們」
只停留在本身的群體,大家都是同聲同氣,其實容易變得自我封閉
無論面對弟兄姊妹或未信者都要學懂放下自我,不急於表達自己意見或立場
嘗試感受其他人所感受到的、關心其他人所關心的 (講出來容易但好難做到)


但願我們不只顧著自己的事,不只是看見自己。

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憾街橙》


為了某些目的,有些人願意付上失去生命的代價。
他們有選擇付上生命的權利。但有些人卻沒有這選擇的權利,極短時間就失去性命。

那最後陪伴他的,只有橙。偏偏附近的人只看見橙,只拾起橙,卻不看見他。

沒有「好慘」,只有「好橙」。連他所有的都要奪去。

一個個橙,顯露出我們有幾醜陋。

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問問題本身都有分好與壞......

1. 講師三番四次強調「某A不屬於B」,所派發的筆記當中也有描述
台下卻有人問「A的完全相反是否屬於B」
=> 不是那人無聽書,而是他本身好支持那立場,想看看有沒有論說加強這立場

2.「外界意見使自己好混亂;到底我應否有立場?你所說的又有權威嗎?」
=> 自己感到茫然,最好就有高人指點,不需要自己分析、不需要自己作判斷
結果講師表示「自己本身有責任了解事態發展;所有行動本身都有犯錯的可能」
=> 講師某程度上也了解發問者背後想法及心態,並提醒「人人都有責任,沒有絕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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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聽到以上這些問題,不禁說:「他們所問的問題反映了他們本身的質素」
身邊的人立即勸阻,我卻回應:「倘若沒有錯,為何我需要懼怕?」

後來講師在面書上寫道:「敵人無止境地變強以及故事嚴重拖戲」
=> 這會否也是講師聽到這些問題時的背後想法?

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

課堂筆記 - 20160513

《教會與社會》 講員:陳韋安博士
第二課:政教分離的神學反思

「我在第一堂試試大家底線,看看我之後可以講幾多
結果今堂所派發的筆記立即增倍......」

政教分離本身是一個困難的題目,要講的其實是歷史而不是神學教義

何謂政教分離?你贊成政教分離嗎?你是如何認識政教分離?(問現場觀眾)
「因為教會不應理會政治?」真奇怪,我們常常聽到這詞語但似是一知半解
我們以為那意思就是真正意思嗎?(正如未信者不太理解「受浸」的意義?)

在此為「政教分離」作出澄清:好多人以為所講的是「政治」及「教會」
但英文翻譯是 Church and State (國家體制),所以「教會不干涉政治」並非原本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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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史 (甚至是聖經歷史),從來都不是政教分離
舊約:《王下13:14-19》先知 (宗教) 與國王 (國家) 從來沒有分開
先知積極參與軍事、外交等國事,是國家的先知,並不中立 (而神是國家最高主宰)

新約:以色列受羅馬殖民統治,猶太人本身不能進入羅馬政治體制,永遠都在建制以外

第2-3世紀 (基督徒仍受逼迫的時代)
特土良 (Tertullian):Emperor is a man next to God => 不抗拒政權

君士坦丁使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使本來被邊緣化的基督教變成唯一的合法宗教
整個生態模式都因此大變;整個國家信教是否恰當?

Ambrosiaster (冒充奧古斯汀師傅的人) 認為國王擁有神的形象 (與「天子」的概念相近)
當時只有帝制,沒有民主;Vicarius Dei (地上國王 = 神的代表)

國家同時是國家及教會的最高領袖,其實是政教分離的相反:政教合一
東正教都封國王為聖人;國王需要鎮壓異端、異教

後來到10世紀出現問題
父母都想安排小孩進入修道院,希望他們成為主教或教皇,「有錢途」
倘若兒子成為教皇,自己就可以得到權位、利益 (用錢買聖職)
教會不再是為窮人,卻是為有錢人服務;教皇、教庭變得腐敗

國王需要教皇祝福和按立才可登基,引致11-12世紀的 Investiture Controversy:
教會趁國王年輕時奪權,國王長大後又奪回,兩者互相爭權

整個世紀都是政教合一的歷史,直到馬丁路德提出「兩國論」
認為當代教會要脫離政治,以免變得腐敗
但此時教會仍然是「國家教會」 (國家仍然只有一個受認可的信仰)
政教分離的概念始終沒有出現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改教運動是經過國會及修改法律而成
當時的《Great Bible》有把亨利八世的肖像放在首頁
James I 提出「君權神授」的概念
(直到今日,現時的英國國王仍然是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

伊利沙伯女王一世下令:英國人民週日不返教會就要被罰款
但當時英國還有信奉加爾文主義的信徒、清教徒、貴格會、Adamites (異端之一)
這些人沒有選擇下,後來又變成美國 (New England) 移民

終於浸信會的Roger Williams提出要分離
國家不能讓某一宗派或宗教有特別待遇;國家要在宗教上平等和中立

美國是第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 (但「政教分離」這名詞仍未出現)
1791年的 First Amendment:國家不能再為宗教立法或打壓
後來法國大革命時也有去基督教運動

所以:「政教分離」不是教會遠離政治,而是國家遠離教會

(回到現時的香港) 孫中山一早已提出「政教分離」
1986年曾引起第一次大討論 (香港即將回歸、《基本法》起草等背景下)
當時筆名「辛維思」的前民建聯主席馬力:
「基本法應該要立法禁止教會參與任何政治活動」,結果引起大爭論
2012年陳一華以牧師身份參選 (雖然後來落敗),再一次引起政教分離的討論
2014年雨傘運動引起第三次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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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反省:
加爾文本身沒有提倡「政教分離」,卻為政教合一訂立更高標準:
「幫助教會在地上的發展、強調政治在地上維持和平的責任
卻沒有理想地覺得政府能夠實踐上帝的和平」

1980年代美國的基督教右派提出「要讓上帝律法成為全球律法」的保守立場

潘霍華提出教會面對政權的三種可能性:
1. 發聲 2. 幫助弱者、受害者
3. 除了實踐(2)之外,還要因為阻止政治機器而直接參與政治行動
(空間仍然很廣闊,包括投票、遊行、進入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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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 政教分離不是教義
2. 政教分離是憲政概念多於神學概念
3. 政教分離是我們面對不同時代政權的決定或回應 (主動或被動)
4. 政教分離的背後重點是「教會的定位」;當初是為了避免腐敗而分離

教會不應從「政教分離」引申出教會行動
卻應該從「教會定位」思考如何回應政權,再決定是否「政教分離」

----Q&A環節----

Q1. 以前普遍認為「神容許政權存在於世」,這概念幾時開始不再被人普遍接受?
A1. 自18-19世紀的啟蒙運動思潮、現代主義、世俗化時出現
「政教分離」正正是那時期的產物

Q2. 承上題,以前的教會都承認「政權是神容許」,但現在似乎不會?
A2. 歷史從來都是出自神的容許,只是其存在不代表我們就要順服
《羅馬書》當中「順服」的英文是 "Submit to" 而不是 "Obey"
「神容許」不代表這政權擁有神的形象

Q3. 反過來說,「政權合一」可以算是教義嗎?「教會定位」可以支持這主張嗎?
A3. (講員引例:第6世紀某位意大利教皇帶領人民抵抗外敵、基督教選委十席的討論)
背後原因不是為要「政教分離 / 合一」,而是為了幫助社會上的其他人

Q4. (大概意思:面對外界無數意見,基督徒應否有自己立場)?
A4. 之前提及:潘霍華所講的是「可能性」,不是「必然性」=> 可以有更多選擇
但我們要認識世界更多;了解現況,盡量避免作出錯誤判斷
實際上潘霍華曾表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選擇是否「正確」
他始終帶著罪人身份,始終會有犯錯的可能性

Q5. 政教合一與分離之間有第三條出路嗎?
A5. 梁家麟院長在2006年曾表示「香港從來不曾政教合一」=> 香港一直都處於兩者之間
(編按:基於香港各教會與建制派的關係深遠,小弟認為香港是偏向「合一」那邊)
反而內地拆十架行為是「政教合一」;中共政權一直都想操控教會

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面書文化影響我們傳遞信仰?

從面書見到形形式式的信仰內容,其中小弟也分享了不少。
因此我自問:我們的信仰觀念有受到面書的各種風氣影響嗎?

除非分享的目的是為了讓朋友群起攻之、大肆鞭撻
(例如我分享以勒基金的禱文;某些禱文真是難得的反面教材)
否則我們所分享的內容通常都是我們本身認同、並願意宣揚出去的

能夠在面書中見到的分享種類包括:
1. 篇幅甚長的信仰分享 (通常按一次 "See more" 都未能閱畢全文)
2. 信仰文章的超連結 (連結至第三者網站,之後又是一篇文章,例如本Blog)
3. 一句起兩句止的聖經經文,或對神屬性的描述
4. 篇幅不多的靈修分享 (例如生活經歷、經文反思)
5. 短片 (視像講道、敬拜詩歌、訊息分享等)

面書一向都是鼓勵分享圖片、短片等多媒體,卻不鼓勵分享文章或其他冗長內容
(亦因為網上社交平台這些特點,使我們愈來愈缺乏閱讀文章的耐性和興趣)
不少有意思的文章因此埋沒於網路上的汪洋,得到重視的機會不多

至於篇幅較少的內容,小弟不排除有好些弟兄姊妹是帶有目的地分享某些內容
(例如當身邊的人感到疲憊,一句「他們必重新得力,如鷹展翅上騰」可以激勵人心)
這些偏向靈修性質的分享自有其用處;只是如果我們過份依賴這些內容時
信仰會否變得支離破碎、不甚連貫、缺乏較宏觀的理解?
外界所批判的金句主義、字面解經、斷章取義,會否由此萌芽?

除此之外,我們按 "Like" 和 "Share" 會否很率性?
當我們都想得到別人重視時,我們會否過度重視其他人的回應或共鳴?
(「內容本身」以及「對他人的得益」豈不是分享的真正重點嗎?)


或許我們應該花時間重新觀察所分享的信仰內容
看看不同的分享如何反映我們本身的信仰觀念
(弟兄姊妹倘若甚少在面書分享信仰,相信必定有不同理由,在此小弟不作胡亂臆測)

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千錘百煉(貳拾) - 訓練場地?

詩班另外一位實習指揮剛剛完成了整個月內的四次練習以及兩次獻詩
雖然有其他指揮的幫助,但她依然非常緊張,很難想像半年後小弟也會否如此......

因為碰巧遇上要去白田獻唱的月份,所以有兩次獻詩
白田那邊「觀眾」比較少,場合不算太莊重,對實習指揮而言是好事
不過有多一次獻詩的代價是少一個星期練習時間
反而令實習指揮更有理由選擇容易的詩歌

事後小弟不禁問:「怎麼我們詩班在白田的事奉,無論是帶領唱詩、
敬拜隊伴唱、以至實習指揮,都似是把白田當作培訓新手的場地?」

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驀然回想(五十四)

慈雲山那邊不久前被抽中要強制驗窗
結果師傅說:「窗都是新裝上的,沒有問題」

唉,那日下午就這樣浪費了......

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信仰見識夠多,自然不會大驚小怪

倘若人需要不斷更新變化,那麼由人所組成的教會也要不斷更新變化

偏偏教會內總有人覺得自己一直所習慣的教會文化、信仰主張是「世上唯一一種」
不知道其他宗派可以有著截然不同的信仰主張、教會文化、聖禮儀式

結果每當受到這些信仰上的衝擊,立即就顯得不習慣、不適應
固執地認為自己所習慣的那一套「始終是比較好」,不願跳出自己的安全區
缺乏勇氣接受新事物,連信仰上的「多元」都接受不了

信仰上自以為是、有著「屬靈的驕傲和優越感」
殊不知自己才是信仰上的井底之蛙、屬靈視野極其狹窄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課堂筆記 - 20160506

《教會與社會》 講員:陳韋安博士
第一課:基督教會與社會關懷

「這是神學科課程,較多神學上及聖經上的理論」

教會與社會,社會明顯較大;教會是社會一部份,是社會當中一個群體
但在聖經教導當中,教會是一個重要的組織
聖經講好多「世界」;要以上帝角度理解教會與社會的關係
信仰不單是個人層面,也講如何理解社會;信仰不只是「得救」

From 奧古斯丁:
1. 上帝之城 亞伯之城 神的子民
2. 地上之城 該隱之城 屬世子民

教會社會其實並不是完全分隔開
(相對於華人教會一百年前的二分化教導,只強調祈禱、敬拜等屬靈操練)

馬丁路德的 Two Kingdoms Theory
教會處理屬靈事務、政府處理屬世事務
兩者皆出於神的權柄,處理不同層面的事情;《羅13章》
(所以,這裡對政府的理解並非負面及完全屬世)

由使徒保羅到馬丁路德都在確定政府有從神而來的權柄
在今日的處境,馬丁路德可能會非常偏向建制派
(論到政府不跟從神的命令,留待下一堂再解釋)

教會與社會有無接觸點?
我們是基督徒,但同時也是世界中的一員,如何理解基督徒在世界中的位置?
太5:13-15 => 我們是永遠都在這世界當中 => 如何參與這世界?

牧師講道講《太5:13-15》,通常都是講「要傳福音、作見證」
無人覺得要避世,但「如何作光」?哪些要少做,哪些要多做?

教會不是為了回應社會,卻是為了回應上帝
因為上帝是全世界的主宰,我們的回應總不能脫離這個框架
(太5:16) 我們的行動永遠都帶著「基督徒」的身份,永遠都是以這身份回應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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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以宏觀角度看教會歷史
福音派的出現乃源於基要派與自由派的爭執;福音派是從基要派自我更新而來
(當時基要派非常反對流行文化) 當兩派爭執時,「社關」是其中一個熱門議題

社會福音 (Social Gospel):福音「完全等於」社會關懷
不似《林前16章》的教導,社會福音是後千禧年的新派想法
認為上帝國度 (藉著信徒在世上的行為) 能夠完全在地上實現

因此「社關」與新派掛鉤,並成了禁忌;福音派從基要派而出,也不強調社關
後來這些想法在第一次洛桑會議中作出修正
脫離舊有 (忽視社關) 的觀點,但又同時拒絕接受「社會福音」
認為傳福音和社關要兩者並行、「兩條腿走路」
(不過滕近輝牧師等福音派華人領袖出席完會議,回來為洛桑會議做中文翻譯時
卻刻意刪去關於「社關」的字眼,後來才重新修正;這證明華人牧者當時也很保守)

「各位認為教會有實踐洛桑會議中的內容嗎?」
80-90年代,華人教會普遍以社會關懷作為傳福音的一種手法
證明華人教會未完全脫離舊有框架,仍然偏向強調佈道、短宣、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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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的最大命令是「愛人如己」;相比下「大使命」這名詞其實只有近500年歷史
但「大誡命」卻是耶穌親自講明「第二大」的命令;耶穌教導要「愛鄰舍」
之後被問「誰是我的鄰舍?」時講了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路10:30-35)
耶穌最後反問「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你是誰的鄰舍?」

「誰是我的鄰舍」是自我中心的、被動的
「你是誰的鄰舍?」卻是主動的 (我要成為誰的鄰舍;本來並不是鄰舍)

當撒馬利亞人本身不認識那人時,我們卻只懂得說要愛「身邊的人」?
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不認識的人,為他們付出,背後也沒有隱藏動機 (包括傳福音)

教會是犧牲的群體
潘霍華:教會的存在意義是跟基督一樣承受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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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福音派的話題) 就算是政治行動,也不因自己政治立場,但因關懷社會

侯活士提出的三種教會:
1. activist church
左翼,非常注重社關、社會福音;著重建立好社會多於改革教會
認為把社會結構人性化是榮耀神的一種方式;透過信徒進行社關是神在地上的工作

2. conversionist church
認為最終極的問題是罪,所有問題最終都變成屬靈問題
所有事都牽涉到「神人和好」的關係,不太著重社關

3. confessing church
前兩者之間的平衡,不單是個人得救,也不只是改變社會結構
教會的政治目的不是個人生命轉變,也不是社區的改變
但「讓教會成為教會,永遠忠於基督」,就是教會在世最大的政治參與
The church is a social strategy,body politics,不改變體制,也不進入建制
透過生活見證活出政治力量,並達到改變 (從下而上,bottom-up)

再思「使命」
1. 短宣、傳福音也是教會與社會的關係,但只流於那層面嗎?
2. 除了講「公式化」的見證之外,也包括平時靠行動表達社區關懷嗎?
3. 關懷貧窮人;聖經不少篇幅都講「貧窮」,是重要的議題;福音是給貧窮人的
香港有好多貧窮人,但容易見到嗎?
不是說教會無愛心,但教會策略、事工甚少讓我們遇見貧窮人?
我們只見到教會事工、發展,不見貧窮人或失喪的人?
我們願意為他們刻意做一些事工嗎?(編按:正如他們本來就不是我們的鄰舍)


----Q&A環節----

Q1. 侯活士提出的confessing church要「任何事上都忠於基督」即是如何?
WWJD嗎?真的不進入體制中嗎?另外,請問這是個人回應還是群體回應?
A1. 雖然說是要「忠」,但教會面對不同議題可以有不同立場、考慮及負擔
不進入建制、不接觸體制其實並不足夠
潘霍華認為「除了幫助齒輪下的受害者,同時也要制止齒輪繼續轉動,使機器停止運作」
(因此,講員本身是反對侯活士「不接觸體制」那觀點)
個人參與是必須的,但群體太多元,不容易一齊作出政治回應
雖然難做,但就算做得少、做得慢,仍不能因此避開不做

Q2. 非暴力?
A2.「非暴力」不等於「不暴力」
「不暴力」是律法要求,我們被動地遵守,對暴力堅決說不
「非暴力」卻是更自由的回應,不只是因為律法的要求
訴諸暴力以外的方式回應暴力本身 (例如犧牲、絕食等等)

自己受損害當然是「非暴力」的一種體現
但如果自己堅持「非暴力」(甚至是不行動),他人會否因此受害?
=> 視乎目的、鑑於他者的回應方式;帶著基督教實際主義精神 (Christian Realism)

Q3. 教會多元,又如何合一?
(加6:2) 各人背負彼此的重擔;肢體不只是手手腳腳,更有連結
看別人比自己重要,背負別人政治理解上的不同甚至短視;要以基督的心為心 (腓2:5)

Q4. 香港教會有實踐到「港式侯派」的理念嗎?
A4. 看似沒有,但「港式侯派」作為目標乃表達了一個理想化的圖畫
只是世界上從不曾出現完美的教會;教會也不曾進入過完美的狀態

(第一課完)

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我開始覺得以前8級考試不算難......

曾經被同輩問:如何能夠保持sight-reading技能?
我回答:惟有不斷彈奏新的樂譜

後來回想,原來這方法還有一個前提:新的樂譜也要有足夠難度
倘若為兒童獨唱或choir伴奏,所彈奏的兒歌通常都不太難,可以藉機操練sight-reading

但如果所彈奏的不是兒歌,整件事的感覺可能會完全不同
例如為中學生、甚至是聲樂學生伴奏,伴奏部份本身就好像琴試一般困難
但練習時間卻可能只有數日 (真正練琴時間可能只有數小時)
不但要彈得好,還要跟歌手合作、調整彈奏方法

由得知要伴奏、練琴、夾歌、到正式演出,所有過程都很匆忙很受壓力
如果表演時有其他前輩在場,就更緊張
(曾經試過有一次夾歌遇著楊羅娜老師那些元老級前輩,好刺激......)
如果歌手臨時要求改歌?哈哈,簡直可以說是惡夢

老師說倘若唱歌部份本身已有8級或文憑程度,伴奏都必定是更難
難怪當老師要幫歌唱家伴奏時,連他自己都很緊張

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白色校服裙、白冷衫、白色長襪、白色學生鞋

不久前摩星嶺那間女子中學受到 Opera HK (香港歌劇院) 的邀請
事關 Opera HK 的 Young Artist Development Programme 有 outreach projects
要去不同學校舉行 mini-opera performances 或聲樂教學大師班,並跟學生交流

活動未開始之前,見到那邊的導師在排練 Romeo & Juliet
但後來卻沒有對著學生演出,相信那是將來的表演內容

大師班期間,其中一位導師每句起唱都有強烈震音
小弟以為是她特有的唱歌風格,但學校老師卻不以為然
另外一位導師也唱得不錯 (雖然她趁學校老師不在場、在學生面前用手機自拍......)

話說,這活動是在一般課室舉行
學校音樂老師是女性,在場觀眾都是女學生,Opera HK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也全是女性
整個課室當中只有小弟一位男性;每當她們唱歌或教唱歌,都不敢直視她們

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當死亡被忽視》的寫作背景

在屋苑的後樓梯偶然見到那畫面。所有聯想都是從那畫面開始:
「學生 -> 學校 -> 社會」「捆綁 -> 解脫」「死 -> 忽視 -> 不被尊重 -> 失去意義」

於是我開始構思,看看自己能如何分享這些念頭
因為所牽涉的事件和反思本身都很沉重,小弟期望這次分享能夠牽動其他人的情緒
所以用字造句等都趨於精煉,但同時盡可能讓讀者明白小弟的思路

(公開這段文字之前,特意徵詢了前輩的意見,盡可能使小弟所寫的文字沒有哲學謬誤
正徵詢意見時,旁人問我:「為何身為基督徒,所寫的分享看似跟信仰無關?」
於是我反問他:「為何基督徒不能作非信仰的思考?再者,這分享跟信仰有衝突嗎?」)

不過回想起來,僅僅以160字表達這些艱深的內容
同時包含很多意思,又要把自己的情緒隱藏其中,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2016年5月1日 星期日

《當死亡被忽視》


學生在學校的牢籠裡,
學校在社會的牢籠裡。

本來視生活如綑綁,
難怪視死亡如出路。

死亡是人生中最大的威脅?
死亡是受害者終極的控訴?

怎料到死亡也可以被忽視?
怎想到死亡也能夠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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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人的死亡無動於衷,
對他人的生命毫不尊重;
生命就似乎不再有價值,
生命就似乎不再是寶貴。

當死的意義被抹殺,
連生的意義都失去。

人性的醜陋與兇惡,
生死的慘敗與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