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

隨想隨寫——信仰群體和存在價值 (九)

上一篇文章當中的該位教會同工和我還有另外一段對話。

我:「教會其實需要留意一下那些事工、傳統是否已經令會友操勞過度。
我覺得這些東西都不應該是『為有而有』。
教會不應該以自身的存在壓倒會友的個體意識,
彷彿跟教會相比之下,會友的生命都顯得不重要。
教會更不應該以此推論出『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該位同工回應:「『存在』這詞語其實可以有好多種意思,請問你是講哪種?
你的論調似是哲學層面那種 "existence",
但按你的實際意思,其實應該是 "survival" 吧?」

該位同工確實掌握到我想表達的真正意思。

----

早有聽聞一些教會資金不足,營運上捉襟見肘。
牧師為了鼓勵會友奉獻,常常在台上講道時提及十一奉獻,又舉辦各種籌款活動。
這些舉動卻令會友對教會感到失望,甚至離去,結果弄巧反拙。

當教會規模愈大,配套和行政都可以變得異常複雜。
牧區之間,甚至同工之間一樣可以溝通不足,
結果教會為了維持足夠人手事奉,往往使一些熱心事奉的會友疲於奔命。
不少教會都只顧著保留各種事工,卻對熱心事奉人員愈來愈不人道。

----

因為公司法的規限,香港各主流教會都需要以有限公司的模式經營。
從商業、資產管理的角度出發,教會為了長遠發展就必須繼續營運這些「有限公司」。
只是當這些長遠發展、資產管理凌駕於弟兄姊妹的生命和掙扎時,
教會自身的存在就壓倒了一切,也令教會偏離了本來在地上的使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