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原來我們是可以走在不同的信仰道路上 (三之三)

回看教會歷史,有一點頗為特別:

1. 耶穌基督指摘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排斥
後來分裂成猶太教和基督教

2. 馬丁路德因為反對羅馬教廷的權威地位而被排斥
結果分裂成舊教 (天主教) 和新教 (更正教)

3. 約翰衛斯理被按立作聖公會牧者
卻有著向社會低下階層傳福音的理念、富有情感的講道方式
結果不被當時的聖公會接受而被排斥,自行創立了循道會

這三點的共處之處是:
被排斥於體制外的人竟然能夠使教會分裂,甚至帶來了宗教改革和信仰復興

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教會也無可避免地陷入世代紛爭、所謂「撕裂」當中
離開教會的年輕人甚至成年人不在少數 (注意:只是離開教會而不是離開信仰)
他們都覺得原本所屬的信仰群體只懂得口講「作鹽作光、為社會作見證」
但實際上卻是對社會上的各種狀況視而不見,失去了本來應有的社會角色

這些人離開教會後,他們就會開始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教會和信仰群體
之後這些群體就會帶來新的「宗教改革」或「信仰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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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群體重視聯誼過於信仰,群體當中的人能夠察覺到
當信仰群體的著眼點都只在「我」或「我們」時,群體當中的人能夠察覺到
當群體似乎沒有做好見證時,群體當中的人能夠察覺到

他們能夠選擇的,或是留下改變現狀,或是主動離去,尋找另外一片新天地
這正是每一位平信徒所能夠做的決定,這些決定足以影響未來的教會發展

原來我們是可以走在不同的信仰道路上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和而不同」,只是這種情況甚難出現
既然如此,「道不同不相為謀」其實也未尚不可。(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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