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講座筆記 20141017

環球聖經公會、天道書樓 合辦
《教你讀智慧文學》講員:黃天相博士

「今明兩日的講員之間是沒有關係的,請各位會眾不要誤會;
但姓黃的弟兄似乎都對舊約相當有興趣......」

讀智慧文學最大的問題:把其中一個角度理解成聖經全部的教導
「賄賂沒有問題?聖經有教?」(這問題稍後再回答)

舊約兩大傳統
1. 律法傳統
存在的原因:神與以色列建立關係——立約的根基
(跟挪亞,亞伯拉罕等先祖在西乃山上的傳統)

十約只是內容及原則,律法範疇其實很廣泛
可以包括神學、儀式、政治 (立王)、社會民生 (耕種、收割)
不必死守,但要追求在地上過著合乎神的生活
原因只有一個:因為神是聖潔的

現實有很多掙扎,如何遵循?
實際上,以色列聖殿被毀後已無聖殿,相關律例又如何能遵從?
——對象是民族的整體 (因為整個以色列民族都是神的子民)
利26章:應許和懲罰都是整個民族一同面對的
(所以若果自己做得好而別人做得不好,還是一樣要受罰!)

2. 先知傳統
律法由利未人教導,先知是宗教場所以外的角色
代求者——亞伯拉罕、摩西、阿摩司
守望者——先知與會眾同受應許和懲罰
=> 做時代的先知是注定失敗的,因為注定了沒有人會聽

先知的信息:神的王權、公義、所介入的工作
神要施行懲罰,之後才施行拯救 =>「最緊要捱得過之前那段日子!」
拯救是將來的,現在要先面對掙扎、災禍!
「惡人有惡報?真的嗎?若果沒有,為何要守律法?」
——「定期」的觀念,按神的時間進行審判,因此我們需要耐心等候

國破家亡,聖殿被毀,以色列人四散,沒有了國家使信仰變得個人化

聖經中也有提及其他地區的智慧:埃及 (賽19:11-12)、以東 (耶497、俄8)、
腓尼基 (結27:8-9, 28:3)、波斯 (斯1:13-14)、巴比倫 (但1:20)
以色列的智慧傳統不是憑空出現,主要來自兩方面:
1. 受以色列民族本身文化累積的生活觀念影響
2. 受古代近東文化的影響
例:巴比倫的《吉加墨施史詩》(Gilgamesh Epic) vs 傳道書9:12
是抄襲?相似不等於一定是抄襲,只是文化影響
例:埃及《善辯的農夫》(The Eloquent Peasant)
「其他人說《善辯的農夫》跟約伯記相似,為何我總看不出?」

表達的手法:父親教導兒子、王寫作的詩詞

求「智慧」?——智慧文學不是教你解決問題
非宗教性的:處事的圓滑技巧、判斷辨別的能力、統治百姓的才幹、擁有豐富的知識
這些東西都只是知識而不是智慧
宗教性的:生命中顯出道德倫理及信仰的素質,明白異象和預兆
是「學習」而不是「求」,因為「求」表示自己並不知曉

兩種教導智慧的方式:訓誨 (箴1:2-6)、勸戒 (1:30)

神從不指引你的道,但只要你持守,神就會把道路修直
「有三份工作,求神幫我去揀?」
如果神真的會選擇,又為何給你三份工作?不就是想你自己去選擇嗎?
無論選擇甚麼,神都會與你同行,「但結果有幾多人會熱切期待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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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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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文學的神學觀念

箴10:1-5:頭尾都是講智慧、愚昧,為何中間第三節講飢餓?好似沒有關係?
從第二節到第三節 => 因為有神,所以不需要貪心
從第三節到第四節 => 說是不要貪心,但也不要游手好閒
之後第五節 => 提倡勤力

一. 因果關係的態度
 (1) 善惡之分
  1. 善行帶來好處;惡行帶來壞處 (箴10:4, 28:19)
  2. 惡行不排除有好處 (箴17:8, 21:14)
  「聖經教人賄賂?如何分辨?不應只看一兩節或半節,但要看聖經整體教導」
 (2) 控制與否之分——關係是否能控制
  1. 機會增加的因果關係 (傳10:8-9, 箴26:27)
  2. 可以用方法解決的因果關係 (傳10:10-11)
  「轉工可令自己條氣更順?收人工唔包順氣播!頂癮?因為你自己見識得少!」
  「只靠屬靈經驗令自己更親近神?」
  3. 可以預先控制的因果關係 (傳10:18, 箴6:27-29, 23:1-2)
  「面對現時的環境,是自己製造出來的嗎?」
  4. 沒法控制的因果關係
  傳7:5, 8:14——「惡人無惡報?聖經一早講左啦,係你自己無睇!?」
  箴30:21-23——不能控制也不能解決
  => 勞碌中享受應得的份,未死前記念主,因為將來有審判
  「擦鞋擦出面老細都唔知?難得有人肯講,欣賞肯講的態度?」
  箴25:21-23——公義與對象無關
  「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令人慚愧,自知錯誤

二. 神人的關係存在距離
 (1). 神的智慧與人的智慧不同
  1. 特定的地方 (傳3:11)
  一切都是美好,包括我們覺得是不好的東西;按神的時間,人不能明白
  2. 特定的界限 (伯28:12-14——智慧的限制)
  3. 特定的道路 (伯28:20-22, 23-28)
  => 不能問「為何我不能知道?」;人的限制,不是人能夠知道的
  不是靠尋求,不是靠尋找,但是靠敬畏神的經歷

 (2). 神的禍福標準與人的標準不同 (伯38:8-11)
 神不曾將惡滅絕:以光限制黑暗、以陸地限制海洋
 「為何創造只能帶來破壞的冰雹?你入過雪庫嗎?」(伯38:5)
 經驗到痛苦是正常?(伯38:1-6)
 自己覺得那種事、東西沒有價值,因為本身就不是為你而設的
 (伯39:13-17, 18-25) 覺得痛苦是因為未曾面對過、未曾受歷練?要對痛苦毫無底線?

 (3). 神的介入與定期的觀念 (傳3:1)
 神不出手,因為未到期 => 是神容許這刻的狀況!
 人作惡可以無事非必因為神的赦免,可能只是這刻神容許,時候到了就出手

三. 得到智慧的方法
 (1). 明白智慧的秩序 (箴22-33章)
 (2). 順服在神的智慧
 伯28:28——只是智慧的「開端」而不是全部!人不能控制也不能完全明白
 箴9:10——靠敬畏神得到智慧的經驗
 箴1:7——「感動」真是來自神的嗎?靠知識可以少行冤枉路
 「靠估無痛苦?」就算藉禱告尋求神都未必會答!

總結:
1. 敬畏神
2. 謹守神的律法、誡命 (加上行動)
3. 遠離惡事 (否則軟弱的日子會不斷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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