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重新立約的「屬靈二代」

神向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顯現:
(創26: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
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神向以撒的兒子雅各顯現:
(創28:13)「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 (或作站在他旁邊),說:
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
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

神向摩西顯現:
(出3:6上) (神)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這句「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在聖經多次出現
耶穌以此說明「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
靈修書通常會以此證明「神是由始至終都看顧以色列人,因此也必由始至終看顧我們」
但如果我們代入「屬靈二代」的身份 (例如以撒、雅各) 又會如何?

兒子的經歷、所面對的困境不一定跟父親相似;兒子經歷神的方式也不會跟父親一樣
或許這解釋了為何神要不斷重新立約——「個人化的信仰經歷、個人化的與神立約」

這種論點放諸以後的聖經記載皆準:
父子關係——雅各和十二兒子 (特別是約瑟)、大衛和所羅門
甚至乎師徒關係——摩西和約書亞、以利亞和以利沙、巴拿巴和保羅

這或許提醒了我們:

1. 後輩不能盲目向神尋求照板煮碗、一式一樣的信仰經歷
(不過我們總會問「為何神沒有在這刻做甚麼神蹟,猶如以色列人的經驗一樣?」)

2. 前輩也不能胡亂把自己的信仰經歷強加於後輩身上
(諷刺的是仍然有不少人在「超自然恩賜」一事上仍然有此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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