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講座筆記 - 20160827

《文學與信仰》 講員: 黎海華女士 (阡陌文藝雙月刊總編輯)

文學與信仰看似風馬牛不相及?
因為時間所限,講座只集中講一點:跨越

1. 信仰中的跨越行動
信心就是跨越,好像《桃花源記》:
「復前行,欲窮其林。林盡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彷彿若有光,
便舍船,從口入。初極狹,纔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信心本身就是翻山越嶺,跨過危險艱難
我們並不如當年使徒,不能直接望到、聽到耶穌,所以要靠信心

《聖戰奇兵》(第三集 Indiana Jones) 其中一個情節:
踏出信心的一步,從懸崖邊開出一道橋
(編按:橋是隱形的,不能從懸崖邊看見,所以確實是信心的一步)

昔日過紅海,祭司需要一馬當先、身先士卒 (也是靠信心)
信心的跨越就是不用舊有的視角,卻用更新的尺度 (特別是去到盡頭、極地時)

神最大的跨越是道成肉身
閱讀聖經時慢讀咀嚼,跟文學非常相似
(之後講員引用《賽53》) 再加上會幕的預表,怕我們不明白

神不只是講出來,更是把道成肉身展示出來,這本身就似是文學行為
舊約似是講故事,到了新約時神就是故事本身
這就是文學和信仰最大的共通處,為了擊碎我們的石頭心,變成肉心

文學的閱讀和創作跟信心一樣,都是深度冒險行為
需要人離開安舒區,「出生入死、出死入生」

馬克吐溫的《乞丐王子》當中
王子和乞丐兩位主角互換衣服及身分,兩個人的經歷都非常艱苦
王子有乞丐眼光,變得有情懷,不養尊處優;乞丐明白王宮生活不是他想要的
=> 突破原本處境,換另一角度看事物

以想像力衝破老生常談、約定俗成
「有人說韓劇都有慣例公式,所以我們都可以是編劇家了」(眾笑)

(之後講員再舉兩例,可惜小弟都未能記下名稱:
一個是扭轉性別角色,由男性作雛妓、女性作為老闆的鬧劇
另一個是描述一位科學家的兒子與世隔絕、情緒瘋掉,後來自願前往外太空作外交大使
跟外太空派來的大使一樣,各自在另一領域找到屬於自己的歸宿)

西西《可不可以說》:無限想像空間,大玩文字遊戲
=> 文學可以開拓我們空間,超越正常想像

曾聽說「文學常被批評不夠實用,不能用作牧養」
倒也有人說「當年不少人被文革逼到發瘋、自殺,文學卻救了自己」
也有內地牧師說:雨果的作品使自己信主
(其中一個是《孤星淚》,另一作品名稱未能記下)

誰說文學不能使人進入信仰?只因我們未去到那境界
連小朋友都覺得《可不可以說》可笑 => 他們最心領神會,天生就是詩人
大人不明白的詩,小朋友卻是一聽就明白;思路拐彎就成了創作

2005年書展時,龍應台談到「眼光的跨越」:
「其他動物留意事物只用平面的眼光,但人可以將事物立體化」
神另外又賜予心靈的眼睛,有時可以看局部,有時可以是全部
又有時可以把其中一個角度看成是另一個

彭楚《紅木馬》:四歲孩子不能說出完整一句說話
於是有一日故意從公園的紅木馬上跌下,從那裡開始看生死、固執等事物

《野性的呼喚》:布拉格納犬受過虐待才發揮真正潛能,
認識弱肉強食、物競天擇的世界;以狗的眼光描述人性的荒野

面對社會、世界,我們需要借想像而跨越,不應該視之為理所當然,
否則會使我們不再懂得遊戲、散步、甚至不懂得再去說話

《Treasure Islands》是作者透過跟小朋友說故事而集結成書
C. S. Lewis 透過長時間散步才寫出《The Chronicles of Narnia》

閱讀鍛煉我們的耐性,多讀幾次後見到的東西會不再一樣

舉例:海明威《戰地鐘聲》、梁秉鈞《旅程》
=> 信仰又似旅遊,都是一種跨越
旅行可以讓我們看新事物;改變了行程,看到的和經驗到的都會不一樣
=> 旅行的期待:走更遠的路,跟不同人談話,跨越既定的環境,看見更多不同的事物

得救見證不約而同地都是一樣?
要有更多真實感受的經驗,自己獨有的經歷
「曾有一次神學院畢業禮,拿起學院製作的畢業禮刊物,
製作精美,但學生寫作的內容卻一式一樣,毫無新意,好可惜」
擴闊視野,開拓神國度的夢想,這也可以是美好的見證

3. 結合信仰文學的跨越行動 (不要問我第二分段是甚麼,我沒有記下......)
突破機構籌備一青年工作坊,讓來自中產家庭的青年人學習合作、學習做人
學習寫作也是一樣:要先有價值觀,才可以言之有物,分享開去
青年人「閱讀我城我民」,留意社會面貌及當中的人,
正如耶穌走遍各城各鄉、見到人「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又似飲茶,需要慢慢品嚐當中滋味
王爾德《快樂王子》:看似快樂,實則不快樂;看似幸福,實則不幸福
空有王子的頭銜,不知百姓生活,死後明白多了,才成為真正的王子
對比耶穌的生平:道成肉身、降在馬槽上
《耶9》中的禱告:教會的祈禱會很荒涼?無火無水無眼淚?

(文學和信仰迫使 )我們需要跨越再跨越,生命不斷被塑造被雕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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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想:
倘若感到筆記混亂請勿見怪,因為小弟自己都有這想法

小弟出席這講座純粹出於好奇;
自知中文根基甚差,最多只能說理,不能也不敢嘗試文學

不過,小弟認為香港現時有太多人走出來寫字,
有不少是故作文雅、實則狗屁不通 (例如鄺俊宇之流),根本就是荼毒大眾

講到信仰,小弟認為牧者要有眼光,提供羊所需要 (needs) 而不是羊想要的 (wants)
文學作品能夠發揮創意、鼓勵人打破框框,當然甚好
但那些濫情的、情緒宣洩的、心靈雞湯的文章,
似乎只為了爭取共鳴,卻是好心做壞事,對信徒的靈命得益甚微
(這也是我對身為師母的羅乃萱女士頗為反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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