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在退修會的中後段作出不少提醒,以下是其中一部分:
「......小心某些詩歌歌詞當中有好多『我』和『你』,
聽起來似是情歌,好像是以異性伴侶作對象多於以神為對象......」
敬拜詩歌中的「我」和「你」描述了人與神之間的個人化關係
雖不至於偏離信仰,但若被過度強調或放大卻是不太健康
但講到這些「我」和「你」,其實還有另外一項要注意
留意以下詩歌:盛曉玫的《有一天》、Eternity Girls的《回家》、JCz Band的《家》
這些詩歌有一個共同點:
歌詞中的神是以第三人稱出現,但同時又有第二人稱的「你」出現
倘若敬拜時使用這些詩歌,或者我們要問「到底我們是唱給誰聽?」
歌詞中是有對神的描述 (及讚美),但作為對象的「你」卻明顯地不是上帝本身
這似乎跟「神是我們唯一的敬拜對象」的概念有抵觸;
如果有人回答「可以是唱給身邊的人」,
那我就會再問「那麼,神在這敬拜中的角色到底是甚麼?」
這就是為何有些前輩刻意地把這些詩歌分類為「福音歌曲」,與「敬拜詩歌」分隔開
亦只在佈道場合中使用「福音歌曲」:在台上唱歌的是第一人稱的「我」,
台下的參與者是第二人稱的「你」,神仍然是第三人稱
這樣的服侍概念就解決了「唱給誰聽」的角色定位問題
小弟的見解也是跟那些前輩一致:
選歌時需要留意每首詩歌的性質及「使用方法」,
並且在一般的崇拜場合盡量少唱那些「福音歌曲」,避免以上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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