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 星期一

我唔知佢知唔知我知(1):「香港獨立」vs「永續基本法」

「港獨」係分離主義,世界上無任何國家會容許自己嘅人民搞分離主義。但更重要嘅一點係當有人提倡「港獨」,中共就會「打壓分離主義」,呢個原因非常合情合理,外國無辦法干預。


但如果變成「永續基本法」,就係要求中共履行承諾,根據《基本法》俾香港有普選。咁只不過係要求中共俾返我地本來就應得嘅嘢,一啲問題都無。


「但如果要求中共履行承諾,咪即係承認中共係合法管治香港?同埋如果中共反口,唔俾香港人有普選,又可以點呢?」


中共可以合法管治香港,係根據1984年嘅《中英聯合聲明》,係受到國際公認嘅,香港人無權亦無原因作出反對。


中共確實有可能反口,不過呢個疑慮同我之前所講嘅係兩回事,要分開嚟睇,並且係一個先一個後:要求中共俾返普選係一回事,中共反唔反口係另外一回事。無論中共反唔反口,我地都要問咗先。如果中共真係唔俾香港有普選的話,到時外國就會話中共違反《基本法》嘅承諾,咁就有一個合情合理嘅原因去介入。


「哦,原來個重點係要有合理嘅原因。」


仲有喎,假以時日,香港仲係咪合法地受到中共管治?中共仲係咪存在?如果是但一個答案係No,個遊戲規則就已經唔同哂,到時《基本法》已經係一份歷史文件,我地又駛乜跟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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