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3日 星期日

街坊之間的雜談 Vol. 11

2017.07.14 下午

(八十六)
「我想知道你如何理解最近在南昌站地盤舉行的『基督教拜神儀式』?」

「我相信該活動有良好的出發點和理念,只是執行得不好,才引致各方批評。
外界輿論總是以『基督教本色化』的角度評論這件事,
但我個人覺得,與其把錢花在舉辦這些儀式上面,
倒不如為工人購買安全設備,似乎更實際。」

「我相信是因為之前發生了工業意外,工程公司才打算舉行這個求平安的儀式;
是先有舉行儀式的打算,然後才有『基督教本色化』的念頭。
相信牧者是投其所好,結果卻變成了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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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以前在外地有幸認識一些靈恩派的朋友。雖然名義上是靈恩派,
但學術對話、神學邏輯等都不是問題,一樣可以好好溝通。」

「我當然明白:講究聖靈內在轉化、靈性更新,那些才是『真.靈恩派』。
趕鬼、醫病、講方言等恩賜都不過是外在行為,是內在生命被改變後才出現。
至於現今那些所謂『靈恩派』信徒其實已經太過極端:
他們只著重個人信仰經歷,又期望眾人都要有那些超自然恩賜,
這其實是受到現今社會講求主觀經驗、著重情感的文化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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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
「我最近極少用那些網上社交平台;實際上我一直都不喜歡那種文化。
那些社交媒體不斷鼓勵用家分享,使人藉著那些分享和互動留意自己、明白自己。
這其實是利用人類想被了解、想被認同的心理。
想起之前見過一篇文章,當中寫道『甚麼人會如此不斷分享自己的生活點滴,
並期望他人能夠在那些分享當中了解自己?只有精神病患者才有這些想法』......

我竟然對著一位常常輔導他人的專家講社會心理學,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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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
「我們難免會以自己所見到的情況評論人和事。但我們眼見得到的就是事情的全部?

坦白講,弟兄姊妹有些想法其實很膚淺:
『要常常返教會』,背後意思是要常常去他所在的教會,讓其他人能夠見到自己,
但我可以有其他活動,甚至去其他教會聚會,依然是合情理的;
『要有服侍』,其實是要求弟兄姊妹參與那組織的服侍,並且都是他人能夠見到的,
但並不是所有服侍都是外顯的,我參加其他機構的服侍也是可以的。

為何我一定要出席某些教會活動、在其他人眼前出現,才算是『常常返教會』?
為何我要滿足其他人的宗教要求,才稱得上『屬靈』?

我可以說:我只懼怕神,也只需要向神交帳,所以不必理會他人眼光。
不過這句話要謹慎地說,畢竟有不少人是以這句話作擋箭牌,卻藉此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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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
「今日香港主流教會已經猶如二戰時期的德國教會,甚至更差。
不少應該討公道、抱不平的社會議題都被忽略,
取而代之的是只關心如何建立自己的堂會,以及如何令自己過好日子。

論到『公義』,其實大部份信徒、甚至牧者都不過是葉公好龍。
就算懂得讀潘霍華的著作又如何?只知其論述,卻無實質行動配合;
潘霍華尚且不只是著書立說,還有嘗試暗殺、下獄、判刑等遭遇,我們都沒有經歷過。」

「依你所言,我們都應該要起來行動?」

「恐怕我們未行動,身旁的弟兄姊妹就已經制止我們,
批評我們『激進』、『沒有專心等候神』、『要多祈禱、多讀聖經』。」

「哈哈......」

「不激進、不暴力,結果每次有事發生,
我們都只會高叫口號、換 Profile Picture......盡是廉價的表態,但改變不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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