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為何要談「工作意義」?

其實有甚麼人會思考何謂「工作意義」?一般打工仔似乎並不會考慮這等事。
恐怕他們會答:「我的工作意義盡在薪金之中。」——打工不為使命,只僅僅為生活。
倘若一個人尚有空閒時間、空閒精力去尋找「工作意義」,
或者他的生活已經相對地穩定,又或者是感到無聊,
也有可能是提供一些誘因鼓勵下屬更努力地工作。

剛好最近連續有兩篇文章提及相關題目 (一篇出自馬保羅牧師一篇出自博客馬斯特),
似乎這正是讓我談談個人見解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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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一路以來對苦難的教導基本上都是要求信徒逆來順受,
所以對於信徒不斷訴說自己在職場上有何冤屈時,
他們所聽到的回應除了是同樣的「逆來順受」,
又或者是不負責任的「好好考慮轉工」之外,
還有「尋找工作意義、在職場上的使命」這類轉彎抹角式的正能量思維。

之所以是正能量思維,是因為這些說話嘗試使人不抱怨、不對工作產生厭惡,
但本身所提出的冤屈、壓迫其實仍然沒有解決、沒有出路。

如此鼓勵他人「在表面看來很糟糕的情況下,努力尋找當中美好的一面並加以放大」,
彷如對遭受性侵犯的受害者說「就算被強姦,其實自己還是有所得益」一樣荒謬。
(強積金能夠被戲稱為「強姦金」,足以證明這比喻其實不算誇張。)

工作性質本來就很厭惡?僱員只不過是大企業中的一粒螺絲釘、可有可無?
本身已經有這些疑問,就會覺得那些教導強人所難、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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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教會經常強調信徒在職場有其神聖意義,內容卻各走極端,
一是將職場貶底成禾場,視工作間為交朋結友傳福音的地方;
二是陳義過高,一下子將所有工作理解成參與上帝管理大地。」

陳義過高、「與神一起管理大地」該部分其實還有可取,
只是欠缺了「如何在自己的崗位上管理大地」這類延伸,
因此小弟並不打算深究,倒是想在此討論「將職場貶底成禾場」該部分。

雖然我不完全理解「貶底」一詞在文中的含意,但有一點我倒相當肯定:
無論是來自教會還是神學院,都總會教導「傳福音比一切都重要」。
所以這「大使命」理論上要凌駕於地上政權之上、
要凌駕於人所加諸的要求和期望之上,也要凌駕於僱主對僱員的期望之上。

這其實是一個「不太似是問題」的問題:傳福音跟本來的工作意義無關。
打工仔能夠受聘,自有其需要完成的職責和目標,
當他們同時被鼓勵「要在職場廣結人緣、向上司下屬等同僚傳福音」,
這「大使命」最多只能夠附帶於原本受聘的原因,而不能凌駕之。

除了傳福音、在職場上搞好人際關係之外,
綬和公司內部氣氛、為同事爭取制度上的權益和公義同樣也不能成為「工作意義」。

倘若上司對信仰比較開放、對人甚少猜忌,當然不會有問題。
但如果上司本身較固執、對人多疑,卻可能會問:
「我聘請你,是為公司利益打算,你怎麼會做這些無聊事?」
「這下屬太過有使命感,會否捐害公司利益?」
「這下屬籠絡其他同事、甚至是跨部門的人員,會否有所盤算?會否威脅到自己?」
(以上這些都是假設性問題,未必適合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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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倒很慶幸兩篇文章都有提及「勞動異化」及「非人性化」。
唯有把社會變得更人性化,以上種種問題才有望一併解決 (注意:人性化不等同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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