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看不見》(約20:19-31)
講員:朱秉仁傳道
開場白:
「看見看不見」是這篇講道原本的題目
但後來講員發現愈來愈多聯想,甚至是完全離題 (希望會眾不在此深究)
除了《約20:19-31》之外,其實還有10:1-18
而整個講道內容還會把《約20》那段經文跟新舊約其他經文不斷對照
耶穌復活後還有施行其他神蹟,但只記下那些能使人信主的
按經文記載,可以分類成四種信徒:
1. 抹大拉的馬利亞
2. 彼得和那不知名的門徒 (普遍被認為是作者約翰,但未被確認)
3. 尚未見到基督復活的其他門徒
4. 多馬 (要有證據才信)
當代猶太人的墳墓依山而建,其實都只有三呎高
不知道耶穌是令墳墓倒塌而行出來、爬出來還是飛出來?
(v.8) 看見就信,但信的是甚麼?
「耶穌復活」只是一個認知事實,生命卻沒有被改變?
我們需要作抉擇時,會在教會生活中尋找引證:
自己遇到甚麼聖經經文、其他人的意見、客觀環境是否容許
立場可以是認同,也可以是反對
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都想見到耶穌,這是很正常的人類反應
我們總會猶豫、有很多問題、很多東西不知道、害怕
對比在經文當中,門徒似乎最害怕的是被捉拿和死亡
也有可能是因為不知道為什麼而死
=>「不知道將會發生甚麼事」最使人感到害怕
《約10》=> 羊圈的門攔阻不了耶穌
內心有喜樂平安,但外在環境並未改變;已領受聖靈的人依然可以感到害怕
領受聖靈並不是要變成屬靈的超人,而是領受赦罪的權柄
這權柄是群體式而不是個人式;如果有人說赦免,另一人說不赦免,結果會很混亂
教會也不是因為領受聖靈而模仿地上政權,以為自己是法庭;
教會用了上千年時間才能夠證明這是一大錯誤
《創世紀》:上帝吹一口氣,使亞當成為有靈的活人
vs《約20》:耶穌向門徒吹一口氣而賜下聖靈
耶穌「Shalom」他們 (賜他們平安),罪卻仍然存在 => 整個信徒群體還要一起面對罪惡
就好像新約當中記載:他們仍要去分辨善惡,教導如何面對持續犯罪的人
這分辨善惡的行為只為教導人,卻不是為了定人罪
講員自身經歷:升讀大學時連續四年跟同一位同學研讀聖經
該同學參與的教會是「王國聚會所」(耶和華見證人會),對希臘文聖經認識不淺;
講員研讀聖經是打算以此更正他對聖經的錯誤理解,卻沒有關心他本身的生命狀況
結果該同學仍然需要背負著來自家庭的生活壓力之下,在升學時跟講員斷絕聯絡
=> 分辨善惡是為了培育人的生命,而不是單單界定正邪
(總結:)
分辨善惡、制服罪惡的教導是要建立生命,而不是摧毀生命
也不是為了判斷群體中誰更屬靈、誰更不屬靈
作者寫下這些神蹟都是得到引證的,也是為了更有效地建立人的生命
太好了,我是很想看這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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