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篇長長的文章其實是《街坊之間的雜談 Vol. 15》第一百零八段的延伸。
見到不少有權有勢的人及長輩們只懂得勸人做順民,只管聽命而不要反抗,
覺得不合理但一時間找不到解釋原因,所以花了不少時間慢慢思考慢慢寫出來。
社會上太多人都把社會文化和法律的地位視為不可動搖,
卻忘記了這些規範本來就是人訂立出來,從來都不是特別神聖。
結果他們都只懂得活在那些規範之下,又不斷叫其他人一同遵從。
這些社會規範某程度上也跟科學理論相似
——不可能永遠都絕對正確、特殊情況 (或矛盾狀況) 也會不斷出現。
既然世世代代的科學家都會因為那些特殊情況而致力改善那些科學理論,
我們也當恆常留意那些社會規範或制度是否需要修訂。
(這恐怕不是容易達成的事;人總是難以接受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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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該篇文章政治意味甚濃,但還是容許讀者有不同向度的解讀:
政治層面而言,可以反思法律制度的訂立原因,各種政治概念是否合理;
社會方面,可以反思各種社會現象的成因 (尤其是傳統價值觀受到挑戰的情況);
職場倫理方面,可以反思不同行業當中各種文化的緣由和差別;
個人方面,可以從自己既有的身份出發,反思自己有甚麼事應該做或不應該做。
有一件事值得在此提出:
大部分社會規範只對相關社群、特定身份有效,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
因此我們研究相關社群時應該先去找出該群體的規範、相關背景和價值觀,
不能隨便把自己所沿用的、所熟悉的規範胡亂套用在不相關的社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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