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幾個月前跟牧師談到「教會中潛在的分裂」
當時他回答:「情況確實如此,但我們可以把眼光集中於大家都認同的事上、
又或者是一齊作同樣的服侍,如此合一就可以避免分裂的出現。」
小弟聽完這番話後沒有深究,當時是表示認同的,但現在我又開始猶豫
問題在於:大家都認同的事有幾多?可以一齊作甚麼服侍?
換句話說:世代之間的信徒有幾多共識?有幾多信仰特質可以共同持守?
先講以行動表達的合一:服侍的對象可以不一樣 (這個不難處理)
服侍的方式或方向可以不一樣 (只要有討論就不難處理)
除了服侍,崇拜的方式 (牧師說這是引致教會分裂的一大原因)、
牧養的方式 (小組、團契、兩者兼備、師徒制?) 等等都是引致教會意見不一的原因
但小弟認為真正會出現問題的部分卻在於「信仰」本身:
甚麼是「恩典、和平、喜樂、悔改、信、義、天國......」?
(視乎情況,甚或要澄清「有甚麼不是以上那些東西」)
這問題是小弟最近才察覺到的;留意自己的想法以及網路上其他人的分享,
不難發現其實我們都在重新定義信仰、重新建立一套信仰理解
恐怕長年累月,信徒之間的理念會有明顯分別
到時教會可以如何應對?我們有沒有可能在不同的信念上談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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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自己和身邊的人都在重新建立信仰理解,另一問題也浮現出來:
為何同樣是信徒,在同一個信仰群體,所講的信仰卻可以是空洞、片面或膚淺?
在如此「信仰群體」當中,我可以分享的「信仰」還有幾多?
不能在「信仰群體」當中隨意討論「信仰」,豈不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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