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奧秘(二)》(弗3:1-13)
講員:王華燦牧師
執事——好像掃地般卑微的工作,但保羅是教會首屈一指的人
(v. 8) 「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vs《提前1:15》「罪人中的罪魁」
=> 神的大能改變生命,使他愈來愈謙卑;信得愈久跟驕傲成反比
奧祕在第6節: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改變神和人的關係,使人和人的關係能夠復和,也使人能夠面對自己的過去
「測不透的豐富」就好像Martyn Lloyd-Jones的講道模式:
每章聖經都可以花幾個月甚至以年計的時間去解說
奧祕使人生有使命,對今生有盼望:傳福音給非我族類的人
我們總喜歡隱藏祕方不傳外人,保羅卻叫我們把奧祕傳給所有人
教會本指「被呼召出來的人」,所以教會不是建築物
教會要在黑暗權勢中述說神
「明白」本指「照亮」;人本來在黑暗中,神的大能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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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這是王牧師在白田的講道,所以沒有講道錄音,篇幅也較短
牧師只拿著一本袖珍版和合本聖經講道,沒有其他紙張筆記
所以他所闡述的內容應該都是靠記憶宣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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