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3日夜晚留意到「私煙BB」絕食的新聞
當時確實是有想到《馬太福音6:16-18》該段「論禁食」的經文
翌日下午見到有人果真用這段經文回應
也有人用《以賽亞書58:3-4》作出更諷刺的回應
結果我在面書發出以下動態:
動態很清楚地講出了為何我認為這兩段經文都不適合的其中一個原因
就是「禁食」不同於「絕食」
至於另外一個原因是《以賽亞書58:3-4》本身的context:
神批評當代的以色列人「禁食」是只為自己的利益,
因此神是不會喜悅這種「禁食」的
要注意神是批評這些人出於自私的動機,但其性質仍然是屬靈上的「禁食操練」
(若各位仍然是有疑問的話,請翻看《士師記20:26》及《以斯帖記第四章》
當中的禁食雖然都有政治成份,但這禁食的本質仍然是向神哀求);
至於「絕食」本來就是帶有政治目的、要讓外人看見並且迫使他們改變主意
因此兩者的對象及目的都是相異,不應混為一談
至於我提及《約拿書第四章》
是因為「私煙BB」的「發晦氣」使我聯想起約拿也是如此的抱怨
所以我才說是「聯想」而不是「回應」
另外神的回應「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及「我豈能不愛惜這城?」
令我頓覺自己其實沒有作出回應的空間,否則會容易跌入自義的圈套
後來跟朋友互相留言討論:
當時我確實是認為「如果我們照樣胡亂搬出聖經經文回應,
使我們在人面前顯得更合理的話,其實也一樣是利用了我們的上帝」
因此應該「不必用聖經回應,只需直接指出其錯誤」
只是一講出這想法之後,討論就草草完結了
做冷嘲熱諷的「花生友」確實是容易得多
但與之相比我寧願更仔細的思考,使我可以有更多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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