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引用]感情用事?

最近我讀到唐慕華﹝Marva Dawn﹞的《在軟弱中享受安好》﹝Being Well When We're ill﹞,當中有很多得著和反省。作者是著名神學家,也是一位長期病患者:她一隻眼失明、一隻腳已跛、曾患癌症、又曾換腎,而且糖尿病纏身多年。這本書對疾病帶來的苦難作出發人深省的神學反思,提醒我們在苦痛煎熬中不要失去信心,反而去細意體會神的偉大、三一神的奧祕,在抑鬱和死亡的挑戰中仍能喜樂。以下我選了其中一些內容和大家分享。


「我們感覺不到神的同在而產生乾渴欲裂的空虛感,詩人在詩篇四十二篇完全領會到。不僅別人不住地對我們說:『你的神在哪裡?』連我們自己也不停地思想這個問題。即使有人說:『神此刻與你同在』,我們也絲毫感受不到基督的同在、聖靈的安慰和父神的愛。我們的渴求得不到滿足,於是更強烈地感到飢渴,就更加明顯得不到任何回應,渴求不斷加增,空虛的感覺便無限地擴大。我們將神的真實同在與我們能否感受到衪的同在劃上等號。


由於我們的文化將『感受』放在異乎尋常的重要位置,人們就越發覺得自己感受不到神的愛,因而感到極強烈的失落。我留意到一個轉變,就是詢問道德議題的看法時,問題由『你對此有甚麼看法?』改變為『你覺得怎樣?』還有一個實況更加不合乎聖經:我們的社會有許多人衡量敬拜聚會時,是看它有否令他們覺得『提升』或『振奮』。他們重視自己可以從敬拜中得到甚麼﹝通常以情感是否得到提升來作為衡量準則﹞,而不是他們放下甚麼來崇拜神——歸根究底,衪才是我們敬拜的對象和主體呢!


十架約翰﹝John of the Cross,1542-1591﹞在他的作品中稱讚那些不需要任何屬靈甜蜜感覺而仍然愛衪的人,因為那人所關注的是真正愛神,而非關注自己的感受。定意要滿足、撫慰自己的感受,專注去捕捉感受並沉浸在其中,就是定意要得到神所創造的東西,而不是神自己。這是本末倒置,把被人塑造出來的感覺,由途徑變成了目的——而它根本是非必要的途徑。」﹝第33-41頁﹞


音樂是甚麼?有人曾形容「音樂乃吾人抒發內心情感者」,意思是說音樂是內心我情感的表達。因此,在音樂的演繹和表達上,必須注入情感,否則音樂便變得機械化、冷漠、沒有人性,很難振動聽眾的心弦,引起觀眾的共鳴。因此,在音樂的表達上「感受」是必須的。


同樣地,聖樂事奉人員的感受也是重要的。這些感受,包括正面的,音樂帶來的快感、別人稱讚所帶來的滿足感、音樂技巧上進步的成功感;又或負面的,被人批評的失落感、音樂技巧沒有進步的挫敗感,都可以成為驅動我們繼續事奉的動力,或是拖垮我們事奉心志的力量。


但唐慕華提醒我們,真正的信心和正確的事奉必須超越眼前所見,凌駕情感和感受,以致我們不再聚焦在人的需要,而只定睛在神身上。在任何情況下,基督仍然是天地萬物的主,衪的恩典和豐盛的憐憫不住的環抱著我們。衪是我們唯一敬拜和讚美的對象,也是我們聖樂事奉的原動力。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賽42:8﹞


陳康《津津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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