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

求人、求己

「......只是過往二、三十年前,普遍教會所關心的,
都偏向是堂會自身發展,多於關心時事......」

「Gary,不要只懂得推卸責任給其他人。
我們更應該自我反省,想想自己可以做甚麼。」

「......」

----

為了好好引導小組討論方向,我就被禁止繼續評論,似乎顯得合理。
雖然我沒有提出上訴,但內心是不服氣的:我們要如此私下討論敏感議題,
豈不也是因為過往多年教會偏頗地發展的結果嗎?
我還不過是提出教會歷史中比較不光彩的一頁。

引導小組討論的人說,我們按著地上法律,就都有言論自由。
他自己卻親身證明了:言論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
它從來都是由當權者界定的、是有底線的。
就此一點,他跟他所批評的對象其實沒有分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