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再思十字架、聖殿和耶路撒冷的審判

小弟之前分享了《路23:27-31》這段經文
後來發現自己的詮釋篇幅相當龐大,值得詳細列出來

這段經文使小弟重新反思現今教會 (尤其是福音派) 如何講述「救恩」
至今已相隔二千多年,我們都理所當然地以為
「基督承擔起我們每一個人的罪、代替我們承擔死亡的刑罰」
但如果我們把這些想法帶回二千年前的場合,就會留意到破綻:
耶穌似乎沒有承擔耶路撒冷中猶太人的罪,父神執意要他們受到屠城、聖殿被毀的審判
難道耶路撒冷當中沒有人願意相信耶穌,因此神報應他們?
婦女們豈不是為耶穌哭泣嗎?西門豈沒有跟耶穌同行?

這帶領我們進入另一個更困難的問題:耶穌的禱告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23:34)
這正是耶穌上十架後的第一句話,而之前那個預言是上十架前最後的一段對話
聖經作者既然刻意把這兩段經文緊接起來,或許就在暗示我們要併在一起研讀

我們常常覺得耶穌這段禱告是廣義的、是適用於所有人的:
「耶穌在我們還不認識自己的罪時,就已經為我們犧牲了。」
但我們有沒有考慮到禱告緊接在預言耶路撒冷屠城之後,
這禱告同時可以有另一層較狹義的意思?

「父阿!赦免他們這群耶路撒冷城中的猶太人;
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將來要因此受審判。」

如此一來,這禱告就跟耶穌被捉拿前的禱告相近:(22:42)
「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這兩個禱告所牽涉到的兩個審判都是耶穌不願發生的
但祂的心聲最終都被凌駕,因為父神的意思始終更長遠、廣闊:
耶穌走上十架是為了戰勝死亡和黑暗權勢,使人能夠重新與神建立關係
聖殿被毀是神藉著羅馬軍隊審判那充滿欺壓的獻祭文化和宗教領袖,
為要彰顯神的公義;屠城可以說是連帶的結果

再進一步解釋那禱告之先,要解答第三條問題:
倘若十字架是耶穌需要以人的身軀所面對的審判,
耶穌自己又會如何理解耶路撒冷屠城的審判?

耶穌知道自己「時候到了」才進入耶路撒冷並潔淨聖殿
見到婦女們為自己哭泣時,距離死亡是數小時以內的事
包括身旁兩名死囚,死者還不過三人;從潔淨聖殿到走上十架的時間也甚短
相比起來,羅馬軍隊先攻陷其他地方才兵圍耶路撒冷
整個戰爭以及屠城都不是一時三刻的事,又漫長又痛苦

有這種比較,那句「不要為我哭」就立即有截然不同的意思:
耶穌明顯地感受到耶路撒冷城中的猶太人將來要受更大的痛苦、比死更難受的折磨
相比之下,自己這條十架路還算是乾脆、痛快,更何況自己已肯定會死裡復活?
因此,耶穌不但勸諭婦女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甚至到了自己在十架上,也親自為他們禱告: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講到潔淨聖殿,我們好容易只見到耶穌「清場」、接近恐嚇的預言、嚴厲批評宗教領袖
但其實從那刻開始,耶穌就已經知道自己、聖殿和耶路撒冷會有甚麼下場
及至在十架上,耶穌仍願意為他們向神禱告,求父神撤回所命定的審判
這豈不是證明了耶穌始終顧念著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子民,甚至過於顧念自己?
當中有著何等的愛和憐憫?

總結:
耶穌在聖殿預言審判,又在十架上祈求免去審判
聖殿被毀、屠城和十字架不但證明神的公義和愛在人間彰顯
還證明了審判和憐憫是同時發生、兩者並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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