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與死的福音》(加2:15-21)
講員:陳韋安博士 (建道神學院)
保羅由《加1:13》開始就是在說故事,為要講出加拉太教會的問題:
他們不是不信耶穌,但他們用了以前信猶太教的方法信耶穌
如果信耶穌後還要靠律法規條,信耶穌的意義何在?
遵守律法不能使我們稱義、得救;靠耶穌才可以
「加拉太人都明白,但不是真正明白;we get it, but we don't get it.」
很曖昧、很矛盾、很吊詭:明白和相信耶穌,但不明白基督的拯救
我們也如此嗎?
「不靠行為,但靠信心」;單單這些就使我們真正明白?
「信耶穌得永生」慢慢變成一個方程式
基督永恆的救恩、揀選、受苦被簡化成「信耶穌得永生」、「耶穌愛你」
=> 福音變成了保險計畫?快速通行證?交易、講條件?
這可以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潘霍華曾經把這問題稱為「廉價恩典」:福音被看為賤貨、聖禮儀式可以被賤賣、
耶穌的代贖被視為一張已預付的帳單,可以讓人隨便花費
保羅不是這樣說的
從 v.19 開始原本的「我們」變成了「我」:以自身經歷解釋福音
=> 不能抽空 (抽離) 說「信耶穌得永生」、「耶穌愛你」,
卻是自身的經歷和生命的回應,是藉生命顯出來的故事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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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說:「我......死了」
正常人都不會想死,但保羅卻說信耶穌就是「(向律法、向世界) 死了」
「向那東西死」的意思其實是「不再靠那東西」
但之後保羅沒有說「向十架死」,卻說「與基督同釘十架」
=>「死」是唯一能夠向神「活」的方法,而不是強調「得救」
這也解釋了《羅12:1》當中的「活祭」:是同時「死」又同時「活」
自己作為基督徒的生命是如何?做基督徒開心嗎?
要有生命力與笑容;「豐富的生命」是因為重視福音本身?還是只視福音是添加劑?
都市人是擁有智能手機、去旅行、享受美食的奴隸
=> 基督徒是擁有智能手機、去旅行、享受美食、會返教會的奴隸?
除了會返教會之外,跟其他都市人無異?
(v.21) 神的恩是不可能被廢掉的
=> 以為自己已經擁有福音,但其實連包裝紙都未打開?
這會否是另一種「廢掉神的恩」的方式?
耶穌論天國 (福音):是值得我們花盡生命去追求的
=> 我們仍然只轉注於包裝紙上,未嘗到福音的真正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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