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不少比我年長的信徒都有一種傾向
就是同時擁有多過一間教會的生活
可以是在某間教會出席崇拜,在另一間教會參與團契
又或者在某間教會上查經班,在另一間教會參與服侍
按前輩的講法,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
以往討論這題目時都是以實際的角度去切入:
這會否算是一種分散投資、迴避風險的做法?
是否不應有「要在同一信仰群體滿足所有需要」的想法?
如今我發現到這原來也可以用教會觀的角度切入:
以往我們總是要委身於同一間堂會
這令我們以該間堂會借代了大公教會;
在不同堂會各取所需的做法雖然失去了這種向度
但所到之處仍然都是大公教會之下
因此我們仍然是同屬「一間教會」之內
不應該因為這些事情而感到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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